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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五子棋

南京南站动车夹人过程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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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6 08: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天路过了南京站发现高铁车厢大约有两种车尺寸(宽度)
一种是离站台只有10cm以下的车,门出来没踏板直接上站台
一种是离站台大约30cm的车,车门要踏板才能搭上站台。
奇怪的是好像这种30cm的车要略高档一些(停站少,里面宽敞些,)不知道为啥。
要是这种车的话估计挤压不死
另外以后万一遇到这个情况,不能爬站台,就躺底下(好像空间大不少,贴着站台躺)
发表于 2017-4-6 11: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jsmbc980401 发表于 2017-4-6 01:11
即便有票,即便列车晚点,即便你赶时间,即便站内各种不方便换乘,也统统不是你可以横越线路的理由啊!

...

你说的这些都是正常情况下的行为逻辑
但是人在情急状况下,通常是不遵循这个逻辑的(尤其是心理素质不那么过硬的人)
曾经不是发生过旅客眼见高铁开车从青岛站天桥上跳到CRH3车顶上的事儿吗?3岁小孩也知道这么干是在作死,难道一个成年人会不懂?更早前还有京沪直特的时候,有旅客在北京站站台吸烟,结果列车发车,情急之下跳上车厢连接处,一直在那挂到廊坊,你觉得把这些行为直接说成是作死合适吗?我觉得不合适,因为换其他人在那样的情况下,也可能做出类似的事来
我不明白国人为何现在戾气这么大,多一点包容很难吗?即便这个人的确是想逃票,即便他主观违规横越线路,也不是死罪(事实上压根也不涉及刑事犯罪),何至于死了还要被口诛笔伐?
而客观的情况是(综合已有的信息),死者的确是眼见所要乘坐的列车进站选择了冒险——做出这种行为通常是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前段已述
既然是这样,那就不得不说前行列车晚点和地道不通(好像有视频证明他下过地道)客观上诱发了这起事故,至少,列车晚点是无可争辩的事实,铁路要想无责还真的很难说得通

发表于 2017-4-6 1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nofifa 发表于 2017-4-6 08:02
无票就是逃票,与经济状况无关。

即便是逃票,人家也是未遂
何况你这个逻辑就不通,既然无票是逃票,铁路部门干嘛还要开办车补业务?无票上车者一律按逃票处理便是
再者,既然无票是逃票,你为什么让他上车?难道不是纵容逃票?
不过这人也是活该倒霉,如果这俩车不是“鬼使神差”的进入相邻(旅客却无法随意走动)股道,他也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举动,实在是命不好

发表于 2017-4-6 11: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高速铁路及动车组,主要采用列车上查票是否可行?

列车员手持移动终端,显示哪个座位售出,哪个座位未售出,人座对号就不查票,只要查座人不对号就可以了。

如果认为列车上查票可以堵塞大部分的漏洞,那么站台的很多措施就可以简化。
发表于 2017-4-6 12: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flc007 发表于 2017-4-6 11:54
对于高速铁路及动车组,主要采用列车上查票是否可行?

列车员手持移动终端,显示哪个座位售出,哪个座位未 ...

肯定可以堵住大部分漏洞,这其实就是个概率问题,毕竟挖空心思要逃票的是极少数,能够成功的就更少了
对于极少数,当做货损即可,也没必要为此动用大量人物力成本,事实上你会发现,根本不划算
如果单从成本上考虑,一列车是拉500个人还是501个,成本是没有区别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4-6 15: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Lion2013 发表于 2017-4-6 07:06
那我觉得这样发出来其实是违法的。

1 内部文件可以理解为商业或某种机密文件,随便拿出来可以说你泄露机密 ...
以后我再发这些详报要不要考虑一下隐去某些关键词呢
发表于 2017-4-6 16: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子棋 发表于 2017-4-6 15:39
以后我再发这些详报要不要考虑一下隐去某些关键词呢

不如试试能否用死者的身份买张票,是不是太缺德了
发表于 2017-4-6 16: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cbs_cdj_bb 发表于 2017-4-6 01:01
如果死者家属能聘任大拿级别的律师,南京南站够喝一壶了!因为没有中间区间的票,无法证明人家逃票。因为可 ...

不过这事最大的麻烦就是如何证明死者是要接续乘坐挤死他的那列火车
如果死者持有当日当次车票,那么铁路要承担责任一点问题也没有
现在的问题是他持有的是次日车票,那么如果以换乘时间紧迫(前行列车晚点所致)导致他做出非理性行为为由向铁路提出赔偿要求,就需要证明他的确要乘坐挤死他的那列火车,这就要看律师怎么拽了(基本就是律师发挥的空间了,但是很显然基本没人会怀疑他确实要乘这个车,所以难度目测不大)
说实话,这事如果提起诉讼,铁路赔偿的面儿真的很大,中国的法律环境就摆在这呢(在无伤大雅的前提下,几乎可以说是无原则(不包括本案)的同情弱势群体)
至于真相究竟是怎样,恐怕只有死者自己清楚(他这票买的还真是足够矛盾),一切猜测都意义不大
另外一个方面,值得探讨的就是如果当事列车第一时间施加了紧急制动,事故还会发生吗?我就在别人手机上看过挤人的片段,不好判断。但是列车进站时40公里的速度,至少100米的可视距离,有掌握当事列车技术数据的可以给算算,看看停得下来不
我想说的是,基于中国铁路这种变态的管理模式,事实上乘务员通常舍不得在第一时间撂非常,因为那意味着一堆麻烦,所以事实上很多事故也必然因此而没有避免,这应该是值得深思的——虽然我很清楚和他们说这个就是扯淡
发表于 2017-4-6 18: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说的第一点,通过报道,我们应该知道,南京南站是南京站的一个部门吧。可以说南京南站是南京站的一个车间。第二点,大家都看到视频了,是受害人冲到线路间的。第三点,是不是应该有这样的思维方式,大街上有人命案件,先把负责片区的警察先毙了再说话呢?做为一个人,不肯承担后果,要怪罪于别人,这是负责吗?如果同情这样做事的,甚至鸣不平的人们,你们到底想要做什么?
发表于 2017-4-6 18: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只老斑鸠 于 2017-4-6 18:34 编辑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7-4-6 16:51
不过这事最大的麻烦就是如何证明死者是要接续乘坐挤死他的那列火车
如果死者持有当日当次车票,那么铁路要 ...
不管是死者的责任还是铁路自身的管理体制问题,首先死者自己无视铁路相关的安全规定,冒险翻越站台和股道。扰乱公共秩序这条罪状肯定是免不了的。当然铁路也有自己的次要责任。不过铁总也不可能会为了这样一起小事故而花费资金而为此去特地改造出站地道的设计,那样的代价太大了。因为这是一个涉及到全国范围的大工程,想想也不现实。
发表于 2017-4-6 18: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号机车 发表于 2017-4-5 21:20
人为分隔地下通道,故意让乘客无法换乘的,不但没有遇到过,也是第一次听说。南京算是个奇葩。

您有机会去南京南看看,不是认为封堵地道,根本设计的时候地道就不是换乘通道,不同的场或者站台在到达层不通是很正常的,您注意,南京南的设计是到达层,根本就不能叫出站地道,之所以叫到达层就是因为整个一层的空间,出了站台下面的出口还有周边的公交车站,汽车站,商店等等,很多时候在各站台之间不通的不是因为人为隔开了,而是中间是去往周围其他空间的通道,按您说的整个到达层站台要都通着,那要是从一边的公交车站到另一边的长途车站那要绕过整个车站,到时侯您是不是又要说人为增加障碍了呢。
车站设计的站内换乘根本就是反向上到候车室再进站的,且不说您怎么YY出他要把第二天的票改签到今天,哪怕真的有这样的情况,您就直接上候车室跟人家工作人员说清楚想办法,总是能够解决的。
我看明白了,您这有事没事就是往铁路泼脏水扣帽子,诡辩加YY就是要证明铁路发展没按照您的思路,真是搞笑。道不同不相为谋,本不想跟您争,但却是是看不下去了,摆事实讲道理而不是乱泼脏水,原本的事实被您通过猜测给歪曲掉。
发表于 2017-4-6 18: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回来,楼主这么就把人家个人信息公布出来真的不合适,海子的管理员都去哪儿了,这帖子还不赶紧编辑或者删掉
发表于 2017-4-6 18: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子棋 发表于 2017-4-5 20:37
据说地道用玻璃墙分割的设计是为了防止利用地道中转换乘逃票而发明

不是玻璃墙分隔,而是根本到达层的设计就是不同的出站检票口之间是有通道的。。
发表于 2017-4-6 19: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jsmbc980401 发表于 2017-4-6 17:46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个人完全不可怜此类人,我也没有义务可怜他们,更没有义务替他们说话,谢谢~

他有他的过失我也不否认,比如换乘预留时间不够充裕,但我觉得这不是人死了还要被口诛笔伐的理由
你们一直在强调他没有遵守规则,而问题的关键是,很多人在情急之下做出的选择本来就是不经过大脑的(非理性的),如果以此为由进行谴责,显然有失偏颇
发表于 2017-4-6 1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7-4-6 19:18
他有他的过失我也不否认,比如换乘预留时间不够充裕,但我觉得这不是人死了还要被口诛笔伐的理由
你们一直 ...

我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当人处在愤怒和焦躁的站台下,智商等于0,但经过短暂的愤怒过后,一切都会恢复。
发表于 2017-4-6 19: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逸鹏 发表于 2017-4-6 18:16
我想说的第一点,通过报道,我们应该知道,南京南站是南京站的一个部门吧。可以说南京南站是南京站的一个车 ...

这跟鸣不鸣不平没关系,我谈论的是客观事实
前两天我开车走G4,双向八车道的高速公路,结果有一个男人居然抱着孩子站在路中央的隔离带
这种人就为了少走几步路宁肯抱着孩子冒险闯高速,我不需要多说什么你们也知道这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
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只要有人撞上这个人,必然要为此付出沉重的经济赔偿代价,这就是中国的法律环境,你们不明白吗?
当然这和本案并不是一个性质的问题
本案的问题是,前行列车晚点导致了死者情急的客观事实,那么凭什么说铁路是没有责任的?我不想干什么,就想和你切磋一下司法认定
发表于 2017-4-6 19: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老斑鸠 发表于 2017-4-6 18:16
不管是死者的责任还是铁路自身的管理体制问题,首先死者自己无视铁路相关的安全规定,冒险翻越站台和股道。 ...

前面不是说地下道被人为分割吗?当然后面又说本来就是分割的,我对那边不熟,不清楚具体情况
但关键问题是前行列车晚点,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发表于 2017-4-6 19: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老斑鸠 发表于 2017-4-6 19:24
我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当人处在愤怒和焦躁的站台下,智商等于0,但经过短暂的愤怒过后,一切都会恢复。

所以法律上才有“激情杀人”这一说法,一旦成立,在量刑上也会大大不一样
什么问题都不能靠自己坐在电脑前想当然,抛开了当时的客观环境,得出的结论就没法客观公允

发表于 2017-4-6 19: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只老斑鸠 于 2017-4-6 19:34 编辑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7-4-6 19:27
所以法律上才有“激情杀人”这一说法,一旦成立,在量刑上也会大大不一样
什么问题都不能靠自己坐在电脑前 ...
没办法啊,以中国这样的环境,即使再过100年,因为心急如焚,而做出这等铤而走险的危险行为的人依然会大有人在,不守规矩的人照样会很多。我们生在这样的国家,只能认命了。不过我真心希望中国能够多死点这样的人,不要怪我在这里丧心病狂。因为中国的人口压力太大了。
发表于 2017-4-6 19: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flc007 发表于 2017-4-6 11:54
对于高速铁路及动车组,主要采用列车上查票是否可行?

列车员手持移动终端,显示哪个座位售出,哪个座位未 ...

现在高铁上已经能这样了,列车员有个ipad那样的东西可以查本车的情况,包括下站要上多少人,多少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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