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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8K 于 2007-9-5 18:15 发表 应该不是这样吧? 比如旅客与铁路发生诉讼,被告(叫诉讼主体吧?)可以是“中国铁路”吗? 说实话,我开20多年火车,四处求人买火车票够窝火了,路外人还把我们当作票贩子,你说我们屈不屈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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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zining 于 2007-9-5 21:23 发表 当然了, 法庭上,被告是XX铁路局, 这是独立法人, 但肯定不是XX段, 或XX站.
原帖由 8K 于 2007-9-6 07:01 发表 所以“铁路部门”的说法不好接受。
原帖由 kennyking 于 2007-9-5 22:37 发表 诉讼主体是站段。
原帖由 liuzining 于 2007-9-6 12:39 发表 根据铁路法的规定,本法所称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也就是说,铁路运输企业是两级管理体制,站段不是企业,不具备一个独立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它仅仅是按照上级的指示办事,不能以自己的财产承 ...
原帖由 8K 于 2007-9-6 15:49 发表 哈哈,所以铁路部门就是最大的黄牛? 你把法律学死了。:lol
原帖由 无忧草 于 2007-9-7 11:25 发表 唉,明摆的事实还有什么辨的呢?亲眼目睹其中一起票贩拿一大叠票给售票员,可票贩没有取回票款,这是什么原因呢,网友可不是都知道票是怎么分配和与那个铁路部门有关的,说铁路部门并没有错.
原帖由 liuzining 于 2007-9-6 18:33 发表 怎么学死了? 请说的详细些. 这里主要是因为部分网友认为使用"铁路部门"打击的面太大了, 希望能具体到某个铁路部门, 所以才提出这些论据,说明对于普通旅客来说, 使用"铁路部门"是很正确的. 至于是不是黄牛 ...
原帖由 Expresstrain 于 2007-9-6 20:47 发表 8K师傅一再为铁道部门辩护我可以理解,毕竟您是铁路上的人啊。我也喜欢坐火车,但就是对我们普通旅客一般意义上的铁路部门感到非常气愤和失望。 但是您这么不厌其烦、来回来去的咬文嚼字,倒让人感到不可 ...
原帖由 musics 于 2007-9-7 14:35 发表 因为票贩子与售票员已经进入"共产主义社会";P :$
原帖由 hhqq 于 2007-9-7 11:53 发表 各个部门都在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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