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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uiyup

小伙子拒绝与孕妇换铺位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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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17: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线2号 发表于 2015-4-16 16:49
到底是谁先扰乱乘车秩序的..?

这个不是由你判定的。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扰乱秩序,什么叫不遵守秩序。不遵守不等于扰乱秩序。

先前本坛有个关于列车员是不是有权查身份证的帖子中,我实际讲过这个道理,这次我再明确讲一下:
比如,前帖中,列车员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以验证票证一致,乘客不愿出示,这个不叫扰乱,叫不遵守(即没有按照要求秩序来做),列车员此时可以要求其出示,但乘客也可能没有带或者就没有,此时列车员可以要求其按照实名制乘车有关规定,让其在前方候车站下车,如果乘客配合下车,即使其没带身份证,你也不能说其扰乱秩序;但如果乘客拒不按照要求下车,也不出示证件,也不配合调查,则构成扰乱秩序。

同样,在本案中,孕妇没有按照座位(铺位)号就座(铺),属于不遵守秩序。但列车员(长)根据其实际情况,同意其先用下铺,那么孕妇连不遵守都不成立了;列车长要求小伙子配合换铺,小伙子不同意义,也不构成扰乱秩序,甚至连不遵守都不一定构成(本人认为其构成不遵守秩序,近期国家治安形势严峻,将会更加明确场所管理人员的权力,不服从管理就可能受罚没),但其冲撞孕妇和冲撞秩序管理人员的行为,百分百构成扰乱秩序。

(本人是兼职法律工作者,本人保证涉法回复尽量符合法律精神,如有相反的证据欢迎提交)
发表于 2015-4-16 17:2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7:08
这个不是由你判定的。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扰乱秩序,什么叫不遵守秩序。不遵守不等于扰乱秩序。

"冲动之下,吴弘钦突然拽起孕妇欲夺回床位,二人撕扯在一起,孕妇丈夫和乘警见状连忙上前分开双方,并将吴弘钦控制住带离车厢。"

整篇报道没看到任何小伙子武力冲撞列车长的文字,不知您"武力冲撞列车工作人员"的结论是哪来的,法律工作者,嗯?
发表于 2015-4-16 17: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ruiyup 发表于 2015-4-16 10:03
小伙子就办错了一件事:不该上去拉。

拉一下,没构成严重后果的话,也不至于被拘留吧
发表于 2015-4-16 17:3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7:35
拉一下,没构成严重后果的话,也不至于被拘留吧

所以说要坚持依法治国 啊,
发表于 2015-4-16 17: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7:08
这个不是由你判定的。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扰乱秩序,什么叫不遵守秩序。不遵守不等于扰乱秩序。

哪条法律授权列车长或者列车工作人员有权力要求乘客配合换铺?
发表于 2015-4-16 17: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4-16 09:49
承运人及其代表列车长侵权!任何人无权强制旅客换铺,乘警和列车长涉嫌滥用职权!小伙“武力”夺回铺位不 ...

扰乱列车秩序的不是孕妇吗?
发表于 2015-4-16 18:1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7:39
扰乱列车秩序的不是孕妇吗?

典型的侵权,必须要求民事赔偿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5-4-16 18:3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4-16 18:3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线2号 发表于 2015-4-16 17:29
"冲动之下,吴弘钦突然拽起孕妇欲夺回床位,二人撕扯在一起,孕妇丈夫和乘警见状连忙上前分开双方,并将吴 ...

我不知道你怎么从我的原文中找出“武力冲撞列车工作人员”几个字的
发表于 2015-4-16 18:41: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木已成舟 于 2015-4-16 18:51 编辑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7:38
哪条法律授权列车长或者列车工作人员有权力要求乘客配合换铺?


你问这个问题,和那个李山鬼问哪条法律授权列车员可以查验身份证一样可笑。
我只回答你一句话——法律保护公序良俗。你自己理解吧。
发表于 2015-4-16 18:4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木已成舟 于 2015-4-16 18:52 编辑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7:35
拉一下,没构成严重后果的话,也不至于被拘留吧


这个也不由你判定。
不过有一点必须告诉你,如果产生后果,比如构成轻伤,重伤什么的,小伙子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判刑。现在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行政拘留后果。
发表于 2015-4-16 19: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如果宿营车有地方的话,给他们两种选择比较合理。
一、按照票面使用软卧上铺。
二、协调到硬卧宿营车下铺,开具客运记录,到站退换差价。
买软卧上铺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没人有义务给他们直接给换下铺,即使是孕妇。
要么追求软卧舒适继续用软卧上,要么追求下铺方便但放弃软卧舒适去用硬卧下。
天底下没那么多便宜事,要下铺方便就别求软卧那么舒服,有本事自己买下铺去,再有本事自己说服别的旅客来换。
发表于 2015-4-16 19: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8:41
你问这个问题,和那个李山鬼问哪条法律授权列车员可以查验身份证一样可笑。
我只回答你一句话——法律 ...

查验身份证可不涉及物权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无座票也可以找列车长,列车长有权随意指定一位乘客让座?
发表于 2015-4-16 1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8:45
这个也不由你判定。
不过有一点必须告诉你,如果产生后果,比如构成轻伤,重伤什么的,小伙子必须承担 ...

我没有判定,我只是和你一样假设,如果。
发表于 2015-4-16 2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4-16 16:46
铁路规定太多,列车长等工作人员每人配台平板电脑,随时带着,不清楚就查查规定怎么做。

这话可不对。作为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对业内规定自然应该了熟于胸,否则就是业务能力差。事实上,各种规章制度,列车办公席都应该配备,以备必要时查询。
发表于 2015-4-16 20: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9:39
查验身份证可不涉及物权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无座票也可以找列车长,列车长有权随意指定一位乘客让座?

如果是特殊重点旅客,无座票确实可以找列车长寻求帮助。
当然,列车长没有权利指定乘客让座,只能协商,或者将特殊重点旅客安排在餐车。
发表于 2015-4-16 20: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IRSTORIE 于 2015-4-16 20:25 编辑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7:08
这个不是由你判定的。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扰乱秩序,什么叫不遵守秩序。不遵守不等于扰乱秩序。

你解释的已经很清楚了。
这里面有一点,列车长要求小伙子配合换铺确实有问题。但是在特定的环境中,特定的人员拥有相对最大权力,即时该特定人员的做法存在违规,第一时间还是建议服从他的做法(否则可能给自己惹来麻烦),但可以事后追责。本例中,火车是特定的环境,列车长作为特定的人员在火车中拥有相对最大的权利,他的做法确实有问题(存在事后投诉被追责的可能性),小伙子可以拒绝,但不应该鲁莽过激。在飞机上,机长有权请不配合的乘客下飞机也是一个道理。我补充一些你的说法。
发表于 2015-4-16 20:2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4-16 20:30 编辑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8:41
你问这个问题,和那个李山鬼问哪条法律授权列车员可以查验身份证一样可笑。
我只回答你一句话——法律 ...

强迫别人换铺叫“公序良俗”?哪来的狗屁“法律工作者”?
孕妇和列车长侵权在先,就已经违反公序良俗了。
发表于 2015-4-16 2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 发表于 2015-4-16 17:08
这个不是由你判定的。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叫扰乱秩序,什么叫不遵守秩序。不遵守不等于扰乱秩序。

列车长有什么权利同意孕妇使用别人的下铺?在没有征得下铺使用权所有者的同意下?
中国的法律首先保护公民的实体权益,在这个前提下才考虑公序良俗。
发表于 2015-4-16 20: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gddksyin 发表于 2015-4-16 17:39
扰乱列车秩序的不是孕妇吗?

孕妇、列车长都是侵权主体,同样都是扰乱乘车秩序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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