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9年,一些美国最知名的大公司,由于在毁坏公共运输系统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而被联邦法院判决犯有违背反托拉斯法的罪状(美国诉全国城市干线一案;U.S. v. National City Lines)。这些公司中有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火石轮胎橡胶公司.(Firestone Tire and Rubber),麦克卡车制造公司(Mack Manufacturing,即麦克卡车制造商),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 oil of California) 和菲利浦石油公司 (PhillipsPetro1eum)。他们对此判决提出上诉,但被驳回。假如参与同谋都能获利的话,所有那些公司就都会那样做了。例如,根据审判时的证词,合谋此事的各公司试图争取得到得克萨斯石油公司(Texaco)的合作,并许诺该公司享有向大多数刚刚兴建的公共汽车系统销售原油和汽油的专卖权。值得大加赞赏的是,该公司拒绝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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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必要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