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沆瀣的驻京臭鱼 于 2015-7-19 22:24 编辑
朋友结束了北极村之旅返京,乘坐6月26日漠河——哈尔滨K7042次列车,12306官网购得该次列车软卧车票两张,加1车,票面标住为“软卧”,没有“新空调”字样,上下铺价格分别为386.5元和404.5元。
车票及票价
上车后发现,加1车是25B型上开窗软卧车底,空调未开启,车窗打开,包间内安装了电风扇。同车次正常编挂的新型有空调25G软卧车,上下铺票价分别为409.5元(上)和427.5元(下)。
加1车软卧编组在列尾,车窗已经开启,都没有靠上黑河站的站台,老幼病残根本爬不上去
车底编号
停站中的K7042
列车过道
高价买的新型开窗软卧
软卧包厢,热得不像样,过道的窗户开着都不成
通过查询《铁路旅客票价表》,得知运距1229km的软座快速上下铺卧铺基础价格分别为260.5元和272.5元。经过简单的计算,就搞清楚了K7042次加1车软卧票价的构成。即按照该车次中正常编组新空调软卧票价仅仅减去空调费所得,票价中除客票发展基金、卧铺订票费外,均在基础票价上分票种上浮了50%。 列车开出漠河站后,朋友专门就此事询问该车列车长,列车长态度十分蛮横,表示此车就是非空调,已经减免了20多元空调费用。但在质疑列车长为何此非空调软卧比同方向漠河-哈尔滨东的K5142次列车的软卧票价高出120多元,定价标准是什么,新空调软卧和空调软卧、软卧的区别的时候,列车长表示此事过于专业,无法回答,需要“老车长”出面回复旅客。然而直到该列车到达哈尔滨站,所谓的“老车长”也没有露面。当晚向010-12306投诉后,次日分别接到哈局车辆部门和0451-12306来电。车辆部门称K7042次列车为全列发电车供电,而加1号软卧车属于临时加挂的专运型车辆,需要单组柴油发电机为空调设备发电。因车辆乘务人员紧张,没有提供具备单组柴油发电机操作资质的乘务员随车上岗,且该车下油箱也没有加注发电机所需柴油。至于为什么按照“新型空调列车”定价,该人士则称车辆部门没有定价权限,这属于客运部门的职责,会将此问题向领导反映。 而哈局0451-12306客服代表来电则称,该加挂的软卧车按照新型有空调列车定价,因空调设备无法使用,因此减去空调费部分。但当旅客质问其没有空调设备的车辆为什么按照新型车辆上浮50%收费,且上浮收费的依据在哪时?该客服代表称这就是哈尔滨铁路局相关部门的权威回答,自己也不精通票务业务,此问题无法答复。 鉴于哈尔滨铁路局闷声大发财、玩失踪的态度,次日朋友再次致电010-12306投诉,哈局仍拒绝回复。然后,我们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将投诉信发到 kyfw@12306.cn[/url]这个邮箱。投诉信中,将原国家计委办公厅在《关于新型空调列车票价浮动有关问题的复函》(计办价格[2002]956号)和原国家物价局《关于提高铁路新型空调客车票价的复函》([1992]价工字342号)作为双优列车定价依据,并节选前者第一段条款中对新型空调列车条件认定的文字加以说明。并告知对方,虽然计办价格[2002]956号文中所称的《品牌列车管理办法》(铁运[1999]156号)已经失效,但计办价格[2002]956号文依然有效,双优列车(新型空调)的认定在国家铁路局尚未出台新的规范前提下,应该以上述两个文件为准,即空调设备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判断是否为新型车辆,是否具备票价上浮条件的重要依据。 混编在K7042次列车的加1车软卧虽然属于加装空调后的25B型车辆,但在全程运行过程中,空调设备并未开启,且连供空调设备连续运转的柴油发电机机组所需的燃油都未有加注。根据上述两个文件,K7042次列车加1车软卧车底不具备票价上浮条件。哈局在明知该车辆不具备新型空调列车条件下,仍然上浮该车票价,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有鉴于此,旅客要求哈局首先就票价问题作出正式书面解释;其次,要求哈局退还违规收取的旅客票价上浮部分;最后,鉴于哈局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旅客有权要求哈尔滨铁路局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合同金额(即旅客车票票价)的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