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大通道为主轴,基本实现京津石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0.5至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0.5至1小时交通圈。昨天,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的规划的批复。其中提出,综合枢纽中各交通方式换乘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据悉,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这份铁路网规划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按照规划方案,以“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大通道为主轴,到2020年,与既有路网共同连接区域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实现京津石中心城区与周边城镇0.5~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0.5~1小时交通圈,有效支撑和引导区域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远期到2030年基本形成以“四纵四横一环”为骨架的城际铁路网络。 在建设期限和内容上,到2020年前实施北京至霸州铁路、北京至唐山铁路、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崇礼铁路、廊坊至涿州城际铁路、首都机场至北京新机场城际铁路联络线、环北京城际铁路廊坊至平谷段、固安至保定城际铁路、北京至石家庄城际铁路等9个项目,总里程约1100公里,初步估算投资约2470亿元。
11月28日,记者从兰州铁路部门获悉,兰渝铁路线岷县至广元段将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开行。2017年1月5日起,兰渝线新开岷县—成都K2618/5、K2616/7次快速客车1对,兰州局担当;陇南—重庆K2612/1次快速客车1对,成都局担当。 2017年1月5日起,兰州铁路局列车运行图将全面调整,列车调图主要涉及兰新高铁、普速、管内客车的运行线路调整,列车对数增减,加开以及停运列车等变化。届时,岷县—成都K2618/5、K2616/7次快速客车和陇南—重庆K2612/1次快速客车也将正式开行,由于目前该线路还有许多准备工作未完成,具体票价预计将于开通前公布。 据了解,兰渝铁路岷广段热滑试验已于11月23日全面开始。热滑试验的顺利启动,将为兰渝铁路开通打通动态检测最后一公里,也为12月26日岷县至广元段顺利开行奠定基础。 同时,兰州至重庆铁路路基、桥涵工程已完成。兰渝铁路预计将于明年六七月全线通车。 列车时刻表 其中,岷县—成都K2618/5次客运列车具体运行站点和时刻为:岷县10:00—哈达铺10:17—临江铺10:43—雅园11:12—陇南西11:39—陇南11:53—桔柑12:14—枫相院12:43—姚渡13:05—羊木13:32—广元13:51—江油16:48—绵阳17:29—德阳18:15—成都19:35。 成都—岷县K2616/7次客运列车具体运行站点和时刻为:成都20:15—德阳21:02—绵阳21:53—江油22:36—广元01:49—羊木2:21—姚渡02:48—枫相院3:08—桔柑3:35—陇南3:52—陇南西4:10—雅园4:37——临江铺5:07—哈达铺5:35—岷县6:02。 重庆—陇南K2611次:重庆15:32—合川17:23—武胜18:07—南充北18:44—南部19:29—阆中19:48—苍溪20:08—广元21:05—姚渡22:01—陇南22:54。 陇南—重庆K2612次客运列车具体运行站点和时刻为:陇南23:50—姚渡00:45—广元02:05—阆中03:47—南部04:06—南充北04:53—重庆07:57。
2016年底,也许带着婴幼儿回家过2017年春节或者旅行的妈妈们,会发现火车站、航站楼等场所更方便了,甚至在火车上,也将有独立的哺乳空间,不必再担心因当众哺乳被上传照片到网络了。 记者28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卫计委、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公共场所配置母婴设施排出时间表。 时间表明确 根据《意见》,力争到2016年年底,全国省会城市应配置母婴设施的机场、主要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均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其他地区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50%。到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意见》指出,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积极性,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推动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母婴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依法配置母婴设施。综合考虑公共场所面积、人流量、母婴逗留情况和用人单位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人数等因素,建设和完善母婴设施。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按照“谁管理,谁建设”的原则,明确母婴设施的建设管理职责。 《意见》强调,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依据推荐标准,组织开展对母婴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的评估。定期组织检查,通报情况和问题,确保母婴设施正常运行。国家卫计委、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妇联等部门将适时开展对各地母婴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督导。 标准先行 《意见》明确,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应当建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对已建成的母婴室要做好改造完善工作。用人单位参照该标准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等设施。 《意见》指出,火车等移动空间,应按要求配置母婴设施或提供便利服务。 《意见》规定要“统一母婴设施标识,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候乘厅(区)、母婴专座等。在乘车、登机和检票口针对孕期、哺乳期妇女,以及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在配置标准上,基本配置包括: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另外,《意见》充分考虑了经济条件的差异性。“根据条件可配置(舒适配置):恒温空调;尿不湿自动销售机;呼叫设备。移动空间(如火车等交通工具内)可在卫生间内设折叠的婴儿整理台,在无障碍洗手间或车厢适当位置灵活安排哺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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