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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9 12: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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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7978 发表于 2015-10-19 11:03 
你从小长到大没有丢过东西?
丢了东西,再找捡到的人拿回来,怎么就不是合理合法的了?
当然,我们应当给 ...
我感觉您有点乱
丢东西当然是自己的责任,您丢了钱难不成找银行赔?
如果您认为铁路部门“捡到了”车票,那很显然纸质车票就无意义了。而现实是“车票是旅客购票的唯一凭证”——引前述
很显然没人捡到车票,至少不是铁路部门
别人捡到了东西,您拿回来恐怕还真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我没了解过物权法,但我觉得您把东西丢了,那在权属上此物已不属于您,您只能通过协商的首段要回来。至于给不给钱,那也不是什么应该的,取决于捡拾者和协商成果
说句题外的,去年我在广州火车站候车室长椅上,捡拾到一去衡阳的车票外带身份证,由于进候车室时与失主擦肩而过有印象,所以我便把票证收起等她上厕所出来,交还时那小姑娘的眼神我至今难忘,助人为乐多美好,我可没找人要好处费,更没去退票
话说那姑娘93年的,长得相当美好,要不是我去深圳西的车马上开了,多半能扯出段故事来,哎——不过我可不是为这个才做好事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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