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比 发表于 2013-6-20 16:44
怎么无法识别?都在一个车站、一个窗口,而且还是同样一个售票员提出的解决方案。就算要收这5元,也得事先 ...
既然你一直强调这是一个联运合同 那按你的意思就是退票是原合同的变更吗 我认为不是 是用新合同解除原合同
那既然是新合同 按照规定收取异地费不合理吗 原合同已经通过全额退款解决了 你也认同了 那原来的违约就解决了
至于解决时是否涉及新购票合同中的异地费问题 你没题这个问题视为双方没有约定 暂时先不谈这种全额退票是否是解决问题的最合理方法 但民事法律关系讲求意思自治 双方达成合意就解除合同了 只能愿你当时没有考虑到异地费的问题 民事合同产生的利益好多情况下是没有把话说明白的 都说明白了交易就没有合同利益了 至于后来退票后新发生的5元购票费 那是合同解除之后新产生的损失 但这个损失在合同解除是并没有发生 虽然是售票员知道退了再购票会产生5元异地购票费 但作为旅客也应该知道会产生5元购票费 那在解除合同之钱为什么没有进行协商约定呢 所以说就算售票员没有提这个 双方解除合同就按约定的全额退票 新合同产生的5元购票费按新增的损失去解决 当时辽半没有提出 只要在诉讼时效内 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主张 但不等同于这5块钱不应该收 有的时候结果是一样的 但法律关系未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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