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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ngyu

大家估计京沪高铁实际投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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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3 17: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ehorse_temp 于 2007-6-2 21:47 发表


笨。大钉子户都是由背景的,你以为随便你就能钉子的了啊。

政府吐的不还是纳税人的钱,最后都吐给最NB的钉子户——政府官员(或其亲属)的腰包里去了。

你说话真搞笑,你管人家有没有背景,钉子户=有背景的?按照你的逻辑,干脆划拨土地好了,什么都不用给了。
发表于 2007-6-3 18: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lgcz 于 2007-6-3 17:23 发表

你以为钉子户不是正常现象?事情就那么容易谈好吗?难道钉子户就是你死我活吗?钉子户怎么就不正常了,在中国现在的法制环境下是太少了,被拆迁户的权益大多处于弱势,和被剥夺的,常常是开发商和政府联手对付 ...

肯谈判那还叫钉子户?左邻右舍都走了,都答应的条件,你凭什么不答应?不妥协?

面对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不想办法从制度上解决,不公到谁头上谁就钉子户一次?钉子户多多益善?“舍本逐末”四个字……你再翻翻字典吧
发表于 2007-6-3 19: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dbee 于 2007-6-3 18:24 发表

肯谈判那还叫钉子户?左邻右舍都走了,都答应的条件,你凭什么不答应?不妥协?

面对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不想办法从制度上解决,不公到谁头上谁就钉子户一次?钉子户多多益善?“舍本逐末”四个字……你再 ...

你以为都答应了就是条件很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在中国够便宜开发商了,法律越完善,钉子户可能也就会多,以前那种不服从就断水断电,野蛮拆迁的事件还少吗?那是钉子户闹的吗?光想把钉子户怎么给清除,不想想钉子户能强到哪里去?凭什么你要拆,我就二话不说马上就搬?


在中国够便宜开发商了,物权法的颁布,随着制度的完善,钉子户必然会多,而不是少,这是很正常的。光想着怎么惩治钉子户是很可笑的做法
发表于 2007-6-3 20: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lgcz 于 2007-6-3 19:00 发表

你以为都答应了就是条件很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在中国够便宜开发商了,法律越完善,钉子户可能也就会多,以前那种不服从就断水断电,野蛮拆迁的事件还少吗?那是钉子户闹的吗?光想把钉子户怎么给清除,不想 ...

大笑~~~

原来物权法是给你创造条件当钉子户的,原来不当钉子户就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来这就是你心目中的法制~~~

中国果然不需要法律,只需要青天大老爷;不需要执法机关,只需要拦钦差递状子哭诉~~~

好啊!:L

[ 本帖最后由 Redbee 于 2007-6-3 20:27 编辑 ]
发表于 2007-6-3 20: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lgcz 于 2007-6-3 17:27 发表

你说话真搞笑,你管人家有没有背景,钉子户=有背景的?按照你的逻辑,干脆划拨土地好了,什么都不用给了。


“钉子户=有背景的”,基本正确。没背景的拆迁户,基本NB不起来,就不能叫钉子户,他们只是普通的拆迁户,他们知道政府给你多少补偿就是多少,闹也闹不出名堂,政府也不会多给一分钱,所以没背景的拆迁户实际的很,基本都是见好就收(政府一般做的也不过分,补偿款并非少的可怜或没有,当然离公平价位还有距离)。

只有钉子户,顾名思义,敢于跟政府/开发商对抗的拆迁户,有靠山,如果拆迁补偿标准跟普通人一样,自然他们不愿意,打着公正的口号,实则追求比普通拆迁户更多的利益。

[ 本帖最后由 yehorse_temp 于 2007-6-3 21:26 编辑 ]
发表于 2007-6-3 20: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lgcz 于 2007-6-3 19:00 发表

你以为都答应了就是条件很好吗?你自己好好想想,在中国够便宜开发商了,法律越完善,钉子户可能也就会多,以前那种不服从就断水断电,野蛮拆迁的事件还少吗?那是钉子户闹的吗?光想把钉子户怎么给清除,不想 ...


1、以前的欠的帐不能算到今后政府/开发商的头上。我国改革的特色是既往不咎。

2、听说过矫枉过正么?钉子户 不等于 有理。更关键的是公平问题,没权没势的拆迁户和有权有势的钉子户得到的拆迁补偿不一样,这不行,要么政府肯公平对待,要么那些有权有势的钉子户就应该被声讨。
发表于 2007-6-3 2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dbee 于 2007-6-3 20:23 发表

大笑~~~

原来物权法是给你创造条件当钉子户的,原来不当钉子户就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来这就是你心目中的法制~~~

中国果然不需要法律,只需要青天大老爷;不需要执法机关,只需要拦钦差递状子哭诉 ...

你理解有问题,服了你了,抬杠的话我就不说了,如果以后的钉子户少了,我跟你姓。以后的拆迁难度会越来越大,钉子户也不是什么稀奇的现象。物权法的颁布,只能说多了个法律根据,开发商,政府,有几个是按法律程序办事的?给的价钱就很合理么?不答应就强制拆迁,有的还雇上流氓。

钉子户就是闹事的吗?也有,这也是正常的,并不占主流,更多的是有理没处说,只能当钉子户了,物权法不能解决问题,因为中国的法治环境实在太糟糕,一些地方房地产商背后放出的话来,停水停电不如“一干二净”(即用推土机干掉,或一把火烧了个干净),与其谈判不如组织人打砸抢。有的政府官员甚至放出话来,只要不闹出人命,你们放手去干。因为,依照法律拆迁的成本太高,特别是《物权法》出台以后,直到最后经法院判决,依法强制拆迁,的确是不如堆土机一下推了,一把火烧了来得快。你还能做“钉子户”吗?还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吗?

钉子户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相对于开发商和政府,根本就不是对手,如果你老想着钉子户碍着什么事,制定些规则来收拾他们,那可以肯定的是以后开发商拆迁会很爽,而被拆迁的几乎没有谈判的资本,因为稍微的不同意,便很有可能被认为是钉子户。
发表于 2007-6-3 21: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ehorse_temp 于 2007-6-3 20:45 发表


“钉子户=有背景的”,基本正确。没背景的拆迁户,基本NB不起来,就不能叫钉子户,他们只是普通的拆迁户,他们知道政府给你多少补偿就是多少,闹也闹不出名堂,政府也不会多给一分钱,所以没背景的拆迁户实 ...

钉子户本来就不是长期要抗衡下去,为了自己的利益,有的会选择当钉子户,有的会及早签拆迁协议,因为拆迁中的事情也很复杂,至于你说的有背景的,人根本不用当钉子户。政府多给的也有,不要那么绝对。
发表于 2007-6-3 22: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ehorse_temp 于 2007-6-3 20:48 发表


1、以前的欠的帐不能算到今后政府/开发商的头上。我国改革的特色是既往不咎。

2、听说过矫枉过正么?钉子户 不等于 有理。更关键的是公平问题,没权没势的拆迁户和有权有势的钉子户得到的拆迁补偿不一样 ...

随着法律的完善,钉子户会更有理,现在的拆迁法律法规够便宜开发商了。以后拆迁不会那么容易了。
钉子户不是每次拆迁都有,也不是不能解决,拆迁户的权益得到保证了,自然没那么多,钉子户有没有有理,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最终解决。
发表于 2007-6-3 22: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再完善,钉子户也会有,而且很正常,如果说有一天,钉子户战胜了开发商,那并不是坏事,钉子户一点都不可怕
发表于 2007-6-3 22: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hlgcz 于 2007-6-3 21:52 发表

你理解有问题,服了你了,抬杠的话我就不说了,如果以后的钉子户少了,我跟你姓。以后的拆迁难度会越来越大,钉子户也不是什么稀奇的现象。物权法的颁布,只能说多了个法律根据,开发商,政府,有几个是按法律 ...

这个问题偏离铁路主题了,最后跟你纠缠一句。

你说的那些根本都不叫钉子户,那就叫拆迁户,连能执行法院判决的都不叫钉子户!给钉子户涂脂抹粉不是这样和稀泥的!这个打第一次回你话就明确提出过!



啥叫钉子户?记得重庆某著名钉子户吗?人家可是打着五星红旗举着法律条文不执行法院判决的~~:lol
发表于 2007-6-4 09: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edbee 于 2007-6-3 22:23 发表

这个问题偏离铁路主题了,最后跟你纠缠一句。

你说的那些根本都不叫钉子户,那就叫拆迁户,连能执行法院判决的都不叫钉子户!给钉子户涂脂抹粉不是这样和稀泥的!这个打第一次回你话就明确提出过!



...

举着宪法的多了,闹出的尴尬也多了,重庆最后的也执行法院判决了,还是叫钉子户。不执行法院的判决等着就是强制拆迁,钉子户不是钉子到死,只是程度不同,我本来也不想多纠缠,我没必要给钉子户涂脂抹粉,本来就是正常的,不管你法律是不是完善,只是解决机制会更科学,合理。
发表于 2007-6-4 2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火车一响,黄金万两。何况还是高速铁路。几千亿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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