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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京榕快车迷

【近期有感】论跨局G一等座发小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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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21: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7-27 21:54 编辑
京榕快车迷 发表于 2015-7-27 21:51
他说的应该是列车长拿鸡毛当令箭

哦,那我错怪他了,向“嘻嘻哈哈呵呵”道歉!
列车长的反应和承运人的回复倒不是“拿鸡毛当令箭”,而是典型的有章不循,恶意解读文件精神。
 楼主| 发表于 2015-7-27 21: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1:53
哦,那我错怪他了,想他道歉。
列车长的反应和承运人的回复倒不是“拿鸡毛当令箭”,而是典型的有章不循 ...

波总多虑了

唉。遇到耍流氓也只能算了……只能下次再说吧

结合最近的经历,感觉有些时候还是要撸一撸,太无法无天了。

当然,首先自己也得稍微有一点法律修养,增长一些水平
发表于 2015-7-27 2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1:50
你说楼主拿“鸡毛当令箭”么?也许以国情和国人普遍存在的中庸思想角度看,的确如此。但国人最缺乏的就是 ...

不不不!我指的是12306拿着鸡毛当令箭!铁总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规范》进行细化,据12306的回复看,路局根据这点直接把这项服务取消了,结合波总所说的,我认为12306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借题发挥了!
其实我也是一个比较较真的人,波总每次的回复、帮助维权我都是必看的,也有学习到很多。比如半个月前我拿着户口本帮家人买票,代售点直接拒绝售票,说是有身份证的人士必须要拿着身份证来买,户口本不行,我当场就跟他说,铁总的规定是凭有效证件就可以买票,难道户口本不是有效证件?当我提出要向12306询问、投诉的时候,她才答应售票。
要不是看了波总的帖子,我估计只能回家收集七大姑八大姨的身份证再去买票了。
发表于 2015-7-27 2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1:53
哦,那我错怪他了,向“嘻嘻哈哈呵呵”道歉!
列车长的反应和承运人的回复倒不是“拿鸡毛当令箭”,而是 ...

波总帮助论坛里的各个人士维权的时候,我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在铁路方面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也理直气壮了很多,这里也向波总表示感谢!
发表于 2015-7-27 22: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嘻哈哈呵呵 发表于 2015-7-27 22:37
波总帮助论坛里的各个人士维权的时候,我也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在铁路方面遇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也理直气 ...

不客气的!
发表于 2015-7-27 22: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红P-黑S-齐B 于 2015-7-27 22:44 编辑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0:53
GB/T XXXX-XXXX是国家标准,对各企事业单位是推荐标准;TB-XXXX属于行业标准,属于强制性的。
《铁总运[ ...

看来你还懂的不少,GB/T是推荐性标准,GB是强制性标准,企业规范是企业在生产和服务中的标准,国家法律不一定对其有效,ISO9001审核时应该给铁总开一个不符合项
发表于 2015-7-27 22:4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刑法规定杀人偿命,武汉杀人了,被杀家属连连上告,最高法来个不知道这个法律。武汉地方法院连连解释说因为一时急才杀人,而且并不知道杀人偿命并道歉!拿出国家刑法,武汉法院说这个法律已经过期失效。过几天武汉法院发布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在武汉杀人不犯法!
楼主是这个意思吧
发表于 2015-7-27 22: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7-27 22:55 编辑
红P-黑S-齐B 发表于 2015-7-27 22:42
看来你还懂的不少,GB/T是推荐性标准,GB是强制性标准,企业规范是企业在生产和服务中的标准,国家法律不 ...

行业标准也是有效标准,也是国家标准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强制其所在行业的企事业单位执行的,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企业规范是根据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性规范和标准制定,对本企业有效的强制性标准,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可能认为其无效。且这种企业颁布、涉及服务对方及合同对方,或其他第三方的质量规范、标准还视同明示担保,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你以为TB是铁总制定的?是原铁道部这个政府部门、当时的国务院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现在的铁路行业规范、标准主管部门是国家铁路局,沿用了原铁道部的标准。


发表于 2015-7-27 22: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襄渝双轨梦 发表于 2015-7-27 22:42
国家刑法规定杀人偿命,武汉杀人了,被杀家属连连上告,最高法来个不知道这个法律。武汉地方法院连连解释说 ...

不是过期失效,应该是武汉法院说这个法律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些细微的改动,但是武汉法院却把这个细微的改动理解为可以取消这个法律了。
发表于 2015-7-27 22: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2:50
行业标准也是有效标准,也是国家标准的有效组成部分,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强制其所在行业的企事业 ...

企业标准是企业制定的,国家不一定管
发表于 2015-7-27 23: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7-27 23:02 编辑
红P-黑S-齐B 发表于 2015-7-27 22:59
企业标准是企业制定的,国家不一定管

企业标准不是胡乱制定的,而是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性的规范、标准制定的。只要涉及到他人,国家都是管的。
请仔细看我的回帖,谢谢!
发表于 2015-7-28 08: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7 23:00
企业标准不是胡乱制定的,而是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性的规范、标准制定的。只要涉及到他人,国家都是管的 ...


打一个比方来说,国家标准规定550ml瓶装矿泉水实际装水量公差±10ml,一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公差±5ml,有一矿泉水实际装水量442ml,不符其企业标准,但国家是不管的。

发表于 2015-7-28 09: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7-28 09:29 编辑
红P-黑S-齐B 发表于 2015-7-28 08:14
打一个比方来说,国家标准规定550ml瓶装矿泉水实际装水量公差±10ml,一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公差±5 ...

如果顾客发现了,是可以要求厂商赔偿损失的。也可以上法院告其欺诈,法院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去管的。同理,铁路也一样!
除了上述两个途径,国家的质检部门也是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短斤少两行为,也会罚款的。谁说国家不管?
PS:真不知道你是咋理解上面回帖的。
发表于 2015-7-28 09: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8 09:24
如果顾客发现了,是可以要求厂商赔偿损失的。也可以上法院告其欺诈,法院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去管的。 ...

企业标准一般严于国家标准,如果企业标准不用于合同(包括明示和隐含的书面或口头的等一切合同),超出国家标准的部分不承担责任,只是不符合企业的策划而已,仅是整改的项目。
发表于 2015-7-28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8 09:24
如果顾客发现了,是可以要求厂商赔偿损失的。也可以上法院告其欺诈,法院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去管的。 ...

针对LZ所言,有无餐食的依据仅是铁路服务规范,如果车票上没有写明服务质量按照规范执行(说实话,我还真没注意过车票背面是怎么写的),也就是说铁总和旅客在提供餐食方面实际上是没有合同约定的,铁总不提供,旅客是没辙的,国家也没办法!!!
发表于 2015-7-28 09:5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7-28 09:57 编辑
红P-黑S-齐B 发表于 2015-7-28 09:39
针对LZ所言,有无餐食的依据仅是铁路服务规范,如果车票上没有写明服务质量按照规范执行(说实话,我还真没 ...

错!只要这个规范是铁总制定并颁布执行的,就是公开承诺,属于明示担保,具有法律效力。车票上不需要注明,按照《合同法》的条款就可以了,况且车票上没有注明的东西多了,但都要受到合同法基本条款约束。要不然,按照你的理解,铁路运输企业可以无法无天了。
举个例子,你自己身上没有写着不能随地大小便,也不意味着你可以随地大小便。
发表于 2015-7-28 09: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P-黑S-齐B 发表于 2015-7-28 09:31
企业标准一般严于国家标准,如果企业标准不用于合同(包括明示和隐含的书面或口头的等一切合同),超出国家 ...

只要企业制定了标准,并颁布发行,超出国家标准部分属于明示担保。
发表于 2015-7-28 10: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8 09:54
错!只要这个规范是铁总制定并颁布执行的,就是公开承诺,属于明示担保,具有法律效力。车票上不需要注明 ...

你错了,没有标明的而必须履行的,那是隐含的,不需要明示,比如你乘坐的车厢必须是无毒的,任何地方都不会明示,但是也必须执行,如果铁总所用的某列车厢有毒,你可以告他,让他赔偿,这个没有任何异议,但是餐食可不一样,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他可以不执行,你也没办法,这如同你坐公交你让他给你提供餐食,他会睬你吗?感性不等于法律,你认为符合道德和常理的,但是他不一定符合法律!!!
发表于 2015-7-28 10: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当有网友说现在铁总已经是“公司”的时候,
我只能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5-7-28 10: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7-28 09:58
只要企业制定了标准,并颁布发行,超出国家标准部分属于明示担保。

我生产矿泉水,国家规定装水公差±10ML,我为了提高自己的企业水平,制订自己的企业标准公差±5ML,有一天我生产的矿泉水比标准少了8ML,你让我赔偿你,如果我乐意,我可以赔偿你,如果我不乐意,我会鸟你吗?随便你去告我,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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