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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E美女

阶梯退票费实行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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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14: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1478 发表于 2013-9-1 14:00
改签票同原票一起使用,高等级车票不得改签低等级车票,等等,总之铁总肯定会有政策的,只是时间问题!

就怕是这样,,,,或者再来个神马改签后按改签时间距原票开车时间计算之类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14: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light77 发表于 2013-9-2 11:22
楼主,你这个方法一定要在原始车票发车前两个小时才能在网上操作吧?如果离发车时间在两个小时之内就无法在 ...

距发车2小时以内的票,,,去车站啊,,取票再到窗口改签退,,,但是一定要注意,,千万别过了开车点。。。。
发表于 2013-9-2 14: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3:43
《合同法》必须在铁路行得通,因为这是法律,不能因为是铁路就可以特殊对待。法律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 ...

可这是在中国啊,记得有N多律师拿着各种法律文本起诉过当年的铁道部,有多少打胜了?
何况这个NC一样的规定明显是需要修改的,最多春运,就会拿着打击黄牛的名义给改了,只是用何种方式来改而已。
就象我先前说的““高等级改签低等级车票不退还差价”,就看你怎么理解了,如果你认为改签是你的一项权利,那么还好说,但换句话说,修改后的退票法则认为改签是你先违反了合同,理应有违约金,又怎么?合同法有规定运输企业必需提供改签的服务吗?就象中转签证,DG不就没了吗?有从法律层面解释了吗?即使是普车,现在搞一张能中转签证的车票也是比先前的难的多。
中国的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是混淆的法律太多,二是执法不严,所以在这件事上合同法未必用得上。
发表于 2013-9-2 14: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4:01
你要这么说,就是伸着脑袋接石头了!
不管是谁,只要是在这片土地上呆着的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客 ...

若是不懂倒也情有可原,就怕的是某些知法犯法的才可怕,更甚是有些拿某些恶法当武器的,比如某23条。
发表于 2013-9-2 14:5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S 发表于 2013-9-2 14:34
若是不懂倒也情有可原,就怕的是某些知法犯法的才可怕,更甚是有些拿某些恶法当武器的,比如某23条。

能否说的仔细点?哪个23条?
发表于 2013-9-2 15: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3-9-2 15:07 编辑
yongbeyond 发表于 2013-9-2 14:33
可这是在中国啊,记得有N多律师拿着各种法律文本起诉过当年的铁道部,有多少打胜了?
何况这个NC一样的规 ...

关于“高等级车票不得改签低等级车票”等类似的情况并非我个人的理解,在《合同法》司法解释3(还是4,忘了)里有一条,大意是“针对合同变更,不得用原有合同条款约束新合同”。所以,你尽可放心,除非这个司法解释推到重来,否则铁总、国家局不会去推翻“铁运[2007]第53号文”所约定的内容。
在中国又咋样?在中国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恰恰相反,在中国最终解决问题的,还是在法律框架内。那些N多的律师起诉铁道部,只能说是N多的狗屁律师,连最基本的诉讼策略都不懂,纯粹为了出名,官司输赢都是次要的。像那位到扬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铁道部出具餐车卖座依据的哥们就是真正的聪明人!打蛇要打7寸!
改签属于合同变更,不属于违约,不存在违约金一说,这在合同法中有明确说明。但没有说明是否收取变更费用,由双方协商。但鉴于铁路的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此类收费定价权在发改委。另外,始发改签和中途下车签证的使用法律条款不一样!始发改签是在合同履行之前,而中途下车签证是合同履行之后。
不是法律不明晰,只是你自己混淆了法律概念!
发表于 2013-9-2 15: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01
关于“高等级车票不得改签低等级车票”等类似的情况并非我个人的理解,在《合同法》司法解释3(还是4,忘 ...

我好象没说““高等级车票不得改签低等级车票”,只说了“不退还差价“,也就是从另一种理解,乘客先违反了原合同而作出的补偿,就象退票收取退票费一样,当然目前看始发改签好象是乘客的权利,但是修改后就难说了,因为这个好象不违反合同法。
发表于 2013-9-2 15: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你说"收费定价权在发改委",难道这次退票费的修改是发改委作出的?
发表于 2013-9-2 15: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yongbeyond 发表于 2013-9-2 15:08
我好象没说““高等级车票不得改签低等级车票”,只说了“不退还差价“,也就是从另一种理解,乘客先违反 ...

不退差价也是一样!
再次说明,始发改签不是违约,是合同变更,没有违约金一说!只能由双方协商变更费用,没有约定的从无!如果承运人要单方约定,必须由发改委根据《反垄断经营法》组织听证。
发表于 2013-9-2 15: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yongbeyond 发表于 2013-9-2 15:10
还有你说"收费定价权在发改委",难道这次退票费的修改是发改委作出的?

你又在混淆法律概念!退票费率是根据合同法来的。退票费可视为违约金,合同法规定了合同金额30%为上限,发改委规定了在承运人可以重新出售的前提下,可以免收或降低退票费的比例。
所以原铁道部将退票费费率从20%降低到5%是合法的。现在采取阶梯退票费率也是合法的。
改签不属于违约,是合同变更。
发表于 2013-9-2 15: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11
不退差价也是一样!
再次说明,始发改签不是违约,是合同变更,没有违约金一说!只能由双方协商变更费用 ...

那变更费用就是“不退差价”呢?当然铁总不可能和群众一起协商这个费用的,只能通过单方面来实现。
发表于 2013-9-2 15: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3-9-2 15:17 编辑
yongbeyond 发表于 2013-9-2 15:14
那变更费用就是“不退差价”呢?当然铁总不可能和群众一起协商这个费用的,只能通过单方面来实现。

那就必须通过发改委根据《发垄断经营法》和《价格法》听证!在没有听证并批复生效前,铁总必须无条件退还改签差价!
发表于 2013-9-2 15: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yongbeyond 发表于 2013-9-2 15:14
那变更费用就是“不退差价”呢?当然铁总不可能和群众一起协商这个费用的,只能通过单方面来实现。

我希望你认真看帖并理解其中含义再回帖。别在这儿钻牛角尖!人家复兴路10号院的人只比你强,不会比你差!
发表于 2013-9-2 15: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13
你又在混淆法律概念!退票费率是根据合同法来的。退票费可视为违约金,合同法规定了合同金额30%为上限,发 ...

那么如果按你的理解,铁总那个NC的新规不可能归避目前这些钻空子的做法?除非恢复20%的退票费?
发表于 2013-9-2 15: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17
我希望你认真看帖并理解其中含义再回帖。别在这儿钻牛角尖!人家复兴路10号院的人只比你强,不会比你差! ...

但复兴路10号院所做出的这个规定没见得强到哪去
发表于 2013-9-2 15:2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ongbeyond 发表于  3 分钟前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13      
你又在混淆法律概念!退票费率是根据合同法来的。退票费可视为违约金,合同法规定了合同金额30%为上限,发 ...  
那么如果按你的理解,铁总那...

不可能!一刀切20%违反发改委规定,目前阶梯费率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我是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比你强很多,如果法律允许,这个漏洞早没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9-2 15: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26
不可能!一刀切20%违反发改委规定,目前阶梯费率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我是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比你强很多,如 ...

还真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因为这样几乎就和以前没什么改变,特别网上买的也化不了多少时间,但我是担心这种“福利”最多撑到春运前。
发表于 2013-9-2 15:3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lea 发表于  昨天 10:56
表示没怎么看明白,可能没耐心看。...

如果春运开始,除非国家铁路局和发改委进行听证修改!来自: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13-9-2 15: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36
如果春运开始,除非国家铁路局和发改委进行听证修改!

真的要听证了铁总估计就不在意这些小头了,应该是对普车运价的听证。
发表于 2013-9-2 16: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9-2 15:26
不可能!一刀切20%违反发改委规定,目前阶梯费率是一种很好的平衡。我是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比你强很多,如 ...

20就是一刀切,违法,

那么5呢,算不算一刀切,????????按你的理解,5,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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