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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注意排名,注意没有发国资委。)
原铁道部关于报请审批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请示收悉。现就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对方案和章程基本没意见,但是下面我交待的必须完成,否则全部重来。)
二、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企业是法定的国企),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企业是国企中的央企,不归各个地方管。),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是财政部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和收益权,注意和国资委托管的115家央企有区别。),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交通运输部、铁路局是行业监管。)。
三、中国铁路总公司以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经营范围定义。)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全国一张网),负责国家铁路客货运输经营管理(客运货运是包括了,但是军政专列呢?),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军人学生等优惠运输的保障),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运输和特运、专运、抢险救灾运输等任务(政治任务也得给我扛着)。负责拟订铁路投资建设计划(关联权利),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关联义务)。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基本事务的自主处置权)。负责国家铁路运输安全,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权利对应的独立责任)。
四、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360亿元人民币(注意是“注册资金”,不解释了。企业登记必须有的一个数字而已。),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凭这句话去其它政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任何部门不许以对资产资金有疑问为借口影响工作。);(特别注意这里有个分号,前面逗号分隔的两部分是一句话。)实有国有资本数额以财政部核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额为准。(实有资本不是前面的数字,具体多少由财政部说了算,原铁道部说的不算,现在的交通运输部和铁路公司说的都不算。——这个非常非常关键啊!)
五、中国铁路总公司的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高管是中央政府的人。对中央政府负责,不对财政部负责,也不对交通运输部负责,更不对铁路公司负责。)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个企业都这样。也是便向强调整个公司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从而实现向中央负责。)
六、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主权身份哦,不解释。)和国家控股公司(可以引进外部各类资本,但是国资必须控股。),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注意是“单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单列表示什么呢?),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各类投资经营业务(别只盯着铁路,能干的事情很多哦!),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赚钱赚钱赚钱),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同意将原铁道部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历史资产全部注资,但是包袱也统统得背上。负债划入和人员划入可是当年吃过亏的,不能再犯傻。可惜基本没人关注这一条。),(注意逗号,话没完。前面是综述,后面详述。)将原铁道部对所属18个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3个专业运输公司及其他企业的权益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本。(原有资产的属性统统定义为国资,具体范围讲的清清楚楚。)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国有资产收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历史债务问题没有解决前,国家对公司暂不征收国有资产收益。(公司要安心搞建设,建设任务完成前中央不给公司资产收益的压力。)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由公司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公司要安心搞建设,搞好了建设允许你们搞点副业。呵呵。抓大放小!)
八、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对于铁路承担的学生、伤残军人、涉农物资等公益性运输任务,以及青藏线、南疆线等有关公益性铁路的经营亏损,研究建立铁路公益性运输补贴机制,研究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对铁路公益性运输亏损给予适当补偿。(这些之前都是铁道部贴钱,享受福利的教育民政农林等等部门,等忙完了研究研究“分灶吃饭”。)
九、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对企业设立和重组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增加铁路改革成本。(铁路改革是中央的事情,其他人洗洗睡吧。明天早上一切照旧。)
十、中国铁路总公司承继原以铁道部名义签订的债权债务等经济合同、民事合同、协议等权利和义务;承继原铁道部及国家铁路系统拥有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品牌、商标等权益,统一管理使用。妥善解决原铁道部及下属企业负债,国家原有的相关支持政策不变,在中央政府统筹协调下,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加以妥善处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方式。(原铁道部是政企双重身份。今后,原铁道部以企业身份做的事情由公司承担,与政府无关。有意见的来财政部讨论。)
十一、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要加强铁路运输调度集中统一指挥(中央集权要加强),维护良好运输秩序(组织纪律要保证),保证重点运输、公益性运输(政治觉悟要保证),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职工队伍稳定(生产安全和思想安全都得抓)。要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按期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再次强调建设任务。)。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和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要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鼓励鼓励的说~~)《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章程》由财政部根据本批复精神完善后印发。(之前的方案应该是原铁道部牵头草拟的,但是最终肯定不能说啥就是啥。最终版本是财政部在中央政府的指示下修改的。至于修改成什么样子,交通运输部和铁道公司都不需要操心了,等结果就是。)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是深化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要积极支持,呵呵),做好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各项工作,确保铁路体制改革顺利、平稳实施。(套话)
国务院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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