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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G130次列车上有位“才女”要拿港币补票,说是没有人民币,这不是为难补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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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2 21: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ms故意的吧啊,在内地坐车会没有RMB,装B必露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21: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喊乘警,她说没有,拿她没办法,一开始打算编客运记录交车站记录,后来列车长没这么干,放过了他
发表于 2012-11-12 22: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2-11-12 22:55 编辑
Watier 发表于 2012-11-12 20:49
兑换人民币这种事情 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

你这种操作,那叫“黑市”,是违法行为


少扣帽子!
什么叫“授权委托”?什么叫“垫付”?兑换难道一定就是“黑市操作”?照你的理解,凡是长着胡子的都是你爹?
麻烦把我的帖子认真看完了、理解了再来回贴!认真看帖,谨慎回帖是一种美德!
发表于 2012-11-12 22: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2-11-12 23:06 编辑
8852 发表于 2012-11-12 21:17
ms故意的吧啊,在内地坐车会没有RMB,装B必露


该女虽然是99.99%在装13,但其行为即不违法,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其要求也不能说不合理,刁难也许有,但无法举证。铁路作为公共运输承运人无法选择服务对象,只能尽可能的满足服务对象合理或者基本合理的要求。这就需要铁路不仅仅有更高的服务意识,也需要在服务手段和服务设施上不断创新。
发表于 2012-11-12 22: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2-11-12 23:06 编辑
符夹/濉阜线 发表于 2012-11-12 21:26
没喊乘警,她说没有,拿她没办法,一开始打算编客运记录交车站记录,后来列车长没这么干,放过了他


叫乘警没用啊,人家一没违法,二没扰乱公共秩序。。。
发表于 2012-11-12 23: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Watier 发表于 2012-11-12 12:21
让它找周围旅客兑换,1000块港币换500块人民币。


你这才叫违法,才是黑市,才是藐视法律!
发表于 2012-11-12 23: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港币并非境内法定货币,列车员有权拒收,按无票处理
发表于 2012-11-12 23: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地为什么就没有一点变通的方式呢,真的。。。。。。。。。。。。。
我们在香港的店里,除了像那些10000000000000的大额钞票。不管RMB。HKB。USB。通通的收。
发表于 2012-11-12 23: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2-11-12 22:54
该女虽然是99.99%在装13,但其行为即不违法,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其要求也不能说不合理,刁难也许有, ...

如果她是无票上的车,就不能叫服务对象吧?
发表于 2012-11-12 23: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烧鸡站 发表于 2012-11-12 23:41
如果她是无票上的车,就不能叫服务对象吧?

只要上了车,都叫做“服务对象”!在车下叫做“无票人员”,在车上就是“无票旅客”了!这种情况适用于《合同法》中关于旅客的定义。
至于是否是经过“站车同意”的,不是问题,因为举证责任在车站和列车。
发表于 2012-11-12 23: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kuanglong 发表于 2012-11-12 23:21
港币并非境内法定货币,列车员有权拒收,按无票处理

在列车现有条件下,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到站处理。如果是该旅客主动补票的话,按照规定,还不能加收50%的罚款。
发表于 2012-11-13 00: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正确就正确,把相关规定拿出来再说
发表于 2012-11-13 01: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港元是香港特区法定货币,拒收应当。铁路部门无义务,我看来亦无必要在非直通香港列车上行此方便。
铁路部门不是合法的货币兑换单位,当班乘务员亦没有义务为其兑换。
港元不能在大陆使用是常识,该女子属有意逃避履行购票义务,应补收并加收票款。
放过她是有意从容,属不当。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前方到站处理,车站或可提供刷卡设备;若该女子无力使用法定货币补票,应设法通知其单位或家属帮助补交票款。
发表于 2012-11-13 01: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虾大哥 发表于 2012-11-12 23:41
内地为什么就没有一点变通的方式呢,真的。。。。。。。。。。。。。
我们在香港的店里,除了像那些100000 ...

USB是哪里的货币啊   
发表于 2012-11-13 07: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gyang 发表于 2012-11-12 09:06
天朝 规定。 ¥是境内唯一合法结算货币。
另外 如果真的乘客真的没钱, 该怎么处理?  是不是可以强制搜身 ...

扔下去,送派出所,家人来赎
发表于 2012-11-13 09: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kuanglong 发表于 2012-11-13 00:03
你说正确就正确,把相关规定拿出来再说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四十条 对不符合乘车条件的旅客、人员,站车均应了解原因,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对有意应不履行义务的,应补收票款并加收票款。对主动补票并经站、车同意上车的人员或儿童,只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
发表于 2012-11-13 0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同意波比的观点
发表于 2012-11-13 09:5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2-11-13 09:55 编辑
imbutterfish 发表于 2012-11-13 01:16
港元是香港特区法定货币,拒收应当。铁路部门无义务,我看来亦无必要在非直通香港列车上行此方便。
铁路部 ...


看来很多人没有仔细看帖就回帖。铁路部门当然不是法定的货币兑换单位,也的确没有义务办理货币兑换业务。但从服务角度出发,避免运输收入流失,可以让该旅客委托授权乘务人员代为兑换(当然是合法的兑换),列车先为旅客垫付车费,待兑换后再从中冲抵。再次,也应该列车长出具客运记录交车站处理。
大家所讨论的立足点都不一样。至于是否有必要在非直通香港列车上行此方便,那不是你说咋样就咋样的。旅客有需求,只要是合理的,服务提供方完全可以考虑。
另外,也别乱扣帽子,说人家有意逃避补票义务,这个要举证的,而且举证责任在铁路方。
发表于 2012-11-13 09:58:03 | 显示全部楼层
wxy012 发表于 2012-11-13 07:18
扔下去,送派出所,家人来赎

第一、扔下去属于犯罪,你想让列车员和列车长进监狱?
第二、送派出所?人家是违法了还是犯罪了?连扰乱公共秩序都没有,如何送派出所?送警察也不收啊。。。
第三、家人来赎?莫非您想非法拘禁?
发表于 2012-11-13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半天,忍不住说一句,如果另一位乘客在拿个美元补票,另外的人在拿日元补票,应该如何处理?
难道让每个列车上都配备全世界的货币来兑换,还是配备足够的RMB来兑换,估计车上还得有银行服务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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