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07-10-8 14: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樓主的這個帖子以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震撼啊!為什麼會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縱橫網路bbs多年,自以為再也不會有任何帖子能打動我,沒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絕倫的這樣一篇帖子.樓主,是你讓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這句話.謝謝你!在看完這帖子以後,我沒有立即回復,因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復會玷污了這網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還是回復了,因為我覺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那我死也不會瞑目的!能夠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後面留下自己的網名是多麼驕傲的一件事啊!樓主,請原諒我的自私!我知道無論用多麼華麗的辭藻來形容樓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夠的,都是虛偽的,所以我只想說一句:您的帖子太好了!我願意一輩子的看下去!這篇帖子構思新穎,題材獨具匠心,段落清晰,情節詭異,跌宕起伏,主線分明,引人入勝,平淡中顯示出不凡的文學功底,可謂是字字珠璣,句句經典,是我輩應當學習之典範.就小說藝術的角度而言,這篇帖子可能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實驗意義卻遠遠大於成功本身.正所謂:"一馬奔騰,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樓主真不愧為無厘界新一代的開山怪!本來我已經對這個社區失望了,覺得這個社區沒有前途了,心裏充滿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這個帖子,又讓我對社區產生了希望.是你讓我的心裏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讓我的心死灰復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顆撥涼撥涼的心!本來我決定不會在社區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訴自己這個帖子是一定要回的!這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好貼啊!蒼天有眼啊,讓我在優生之年得以觀得 如此精彩絕倫的帖子!樓主的話真如"大音希聲掃陰翳",猶如"撥開雲霧見青天",使我等線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來!晴天霹靂,醍醐灌頂或許不足以形容大師文章的萬一;巫山行雲,長江流水更難以比擬大師的文才!黃鐘大呂,振聾發聵!你燭照天下,明見萬裏;雨露蒼生,澤被萬方!透過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鷹視狼顧,龍行虎步的偉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執如椽大筆,寫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態;仿佛看見了你按劍四顧,江山無數的英武氣概!樓主,你說的多好啊!我在社區打滾這麼多年,所謂閱人無數,見怪不怪了,但一看到樓主的氣勢,我就覺得樓主同在社區裏灌水的那幫小混蛋有著本質的差別,那憂鬱的語調,那熟悉的****,還有字裏行間高屋建瓴的辭藻.沒用的,樓主,就算你怎麼換馬甲都是沒有用的,你的億萬擁戴者早已經把你認出來了,你一定就是傳說中的最強id.自從社區改版之後,我就已經心灰意冷,對社區也沒抱什麼希望了,傳說已經幻滅,神話已經終結,留在社區還有什麼意思.沒想到,沒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樓主的風範,我激動得忍不住就在螢幕前流下了眼淚.是啊,只要在樓主的帶領下,社區就有希望了.我的內心再一次沸騰了,我胸腔裏的血再一次燃燒了.樓主的話概括扼要,一語道出了我們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幾個重大問題的根本.樓主就好比社區的明燈,樓主就好比社區的方向,樓主就好比社區的棟樑.有樓主在,社區的明天必將更好!樓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讓人感動了.在現在這樣一個物欲橫流的金錢社會裏,竟然還能見到樓主這樣的性情中人,無疑是我這輩子最大的幸運.讓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偉大.樓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閃電,又好比撕開烏雲的陽光,一瞬間就讓我如飲甘露,讓我明白了永恆的真理在這個世界上是真實存在著的.只有樓主這樣具備廣闊胸懷和完整知識體系的人,才能作為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樓主的帖子,讓我陷入了嚴肅的思考中,我認為,如果不把樓主的帖子頂上去,就是對真理的一種背叛,就是對謬論的極大妥協.因此,我決定義無反顧的頂了!樓主,在遇到你之前,我對人世間是否有真正的聖人是懷疑的;而現在,我終於相信了!我曾經忘情於漢廷的歌賦,我曾經驚訝於李杜的詩才,我曾經流連於宋元的詞曲;但現在,我才知道我有多麼淺薄!樓主的帖子實在是寫得太好了.文筆流暢,修辭得體,深得魏晉諸朝遺風,更將唐風宋骨發揚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見樓主的這個帖子.實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樓主的這個帖子之後,我竟感發生出一種無以名之的悲痛感──啊,這麼好的帖子,如果將來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該怎麼辦?那我該怎麼辦?直到我毫不猶豫的把樓主的這個帖子收藏了,我內心的那種激動才逐漸平復下來.可是我立刻想到,這麼好的帖子,倘若別人看不到,那麼不是浪費樓主的心血嗎?經過痛苦的思想鬥爭,我終於下定決心,我要把這個帖子一直往上頂,往上頂到所有人都看到為止!我現在終於明白我缺乏的是什麼了,正是樓主那種對真理的執著追求和樓主那種對理想的艱苦實踐所產生的厚重感.面對樓主的帖子,我震驚得幾乎不能動彈了,樓主那種裂紙欲出的大手筆,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開樓主的帖子,每看 一次,讚賞之情就激長數分,我總在想,是否有神靈活在它靈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餘音穿梁,三日不絕的感受.樓主,你寫得實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這個帖子頂上去這件事了.樓主,我支持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