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10-18 22:19:15

  火车票是前几天大家在网上买的,30日当晚,陈绘衣来到杭州火车东站,在自动取票机上领取了车票。
  接下去过安检、进站、检票,陈绘衣均出示了身份证和车票,“当时车票一直在身边。”
  意外出现在了她即将上车的那一瞬间,车厢外的检票员再次进行检票,这时陈绘衣发现车票找不到了。看到陈绘衣一时间找不到车票,列车也即将启动,检票员让她先上了车,并叮嘱她上了车再找找。
  上车后没多久,列车员挨个车厢来兑换乘车牌,到了陈绘衣这里时,她依然没有找到车票。“列车员告诉我,找不到车票是要补票的,他让我去餐车找列车长协商。”
  在该车的列车长面前,陈绘衣将12306购票成功短信、邮件和身份证逐一出示给了对方。“我还有个习惯,每次拿到车票,都要拍一张照片,于是还把车票的照片也给列车长看了,上面有车次信息、我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陈绘衣称,但列车长却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要求她补票。
  为了不耽误此后的支教行程,陈绘衣极不情愿地交了近500元的补票款和手续费。http://www.ln.chinanews.com/html/2015-10-16/1208673.html

南局合段 发表于 2015-10-19 08:32:35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8 2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了,只是举例。

晕了,和你无法沟通。

因为你什么事情都要写具体。。。。。。

对未发生的事情,毫 ...

因为你举的例子在现实中很难达到要求,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也只是质疑这种例子不可能,我没说这种情况也不让他上车。你说非实名制车票丢了,只要能证明买了票并且没被他人使用就能上车我是完全赞同的。我只是强调现实生活中要是能有人可以在非实名制车票丢了之后还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买了票并且没被他人使用”是概率可以忽略不计的事件。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9 09:05:08

南局合段 发表于 2015-10-19 0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你举的例子在现实中很难达到要求,甚至是根本不可能的,我也只是质疑这种例子不可能,我没说这种情况 ...

SORRY。。。。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00:45

波比 发表于 2015-10-18 21:28
应该是铁路运输企业不严格执行实名制规定而引发的风险转嫁给已经掏钱的旅客。车票的丢失与否只能影响旅客 ...

你从那得出运输企业没严格执行实名制?难道进候车室验一次人票证、进站台再验一次?上车再验一次?车上查票时也要人票证再验一次?出站再验一次?
我觉得这件事应这样解释。不知道对不对?现在用电子票乘车(刷身份证乘车)是可以的,但电子票换了纸质车票,电子票就作废了,纸质车票才是有效车票。
在这个事件中,这位支教老师丢失了有效车票,让她补票是合理合法。丢票的损失只能自已承担,而不能转嫁给无过错的第三方。
如果法院判丢失票者胜。那么以后就会产生恶意丢票者。逃票变得更容易。不要说杭州至昆明这样的长途车。像上海至南京这样的线路就容易逃票。夫妇俩从上海去南京,丈夫买全票,妻子买到昆山。然后到南京后,妻子拿着丈夫的票出站,丈夫声称票丢了,拿出身份证和购票短信要求出站怎么办?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15:43

我觉得这次昆明局应该积极应诉,如果输了。提请铁总废除实名制。如果胜了,从人道上出发,应该给这位支教老师一千至一万元的慰问金。并提醒她以后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保护好自已的有效票据。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47:05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8 21:52
在丢失车票上,铁路没有责任。
在另外收费上,铁路负有主要责任。

请不要使用混乱逻辑讨论问题。

谢谢! ...

丢失车票是她自已的责任。
乘车不能出示有效车票,要求补票是合理合法的?
列车员还给了她找票的时间。难道票丢了怪列车员啰?怪铁总啰?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9 11:03:41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丢失车票是她自已的责任。
乘车不能出示有效车票,要求补票是合理合法的?
列车员还给了她找票的时间。难 ...

乘车不能出示有效车票,要求补票是合理合法的?
你从小长到大没有丢过东西?
丢了东西,再找捡到的人拿回来,怎么就不是合理合法的了?
当然,我们应当给对方一些费用(如补票费),这也是应该的。
可是说捡到的人就是不给你拿回去,难道还有理了?????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1:12:26

w800156g 发表于 2015-10-17 21:10
你这是强词夺理,现在上海铁路局那个车站不是票证一体化的?哪里会出现你所说的事情?而且春运,暑运,节 ...

有些问题看似简单,事实上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1:16:07

本帖最后由 农机二NJ2 于 2015-10-19 11:29 编辑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9 11:03
你从小长到大没有丢过东西?
丢了东西,再找捡到的人拿回来,怎么就不是合理合法的了?
当然,我们应当给 ...

如果她找到有效车票,要求退回补票款当然是合理合法的。
我丢过东西怪自已,怪小偷。但不能怪无过错方。更不会去让无过错方承担损失。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11:42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8 2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确定这样不会带来一份票两人乘车?捡到票的人自已不用,不能转让给他人用?(如果捡到票的人在网上卖出, ...

您开玩笑的吧?这可是卧铺票,一铺双人?只有小情侣这么干吧?还得是偷摸着
就算是坐席,合着车上就不查票了?查票时出示身份证件是应该的,铁路不做那是自己的事儿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13:26

波比 发表于 2015-10-18 2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不叫“罚款”,叫“赔偿”,金额10~50不等。

呃,抱歉,我以为“赔偿”的含义是照价赔偿
那么请问,您认为,这一张小卡片的工本费是1块呢还是3块呢?
收10~50我实在不敢相信里面没有惩罚的含义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15:31

波比 发表于 2015-10-18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办挂失补业务也是被旅客告上法院之后才有的,所以我支持浙大学生告铁路局。无论概率大小,都是经营商应 ...

呵呵,我就说铁路也没这么自觉嘛,其实这是很正常的“商业现象”,既然都喊着要市场化,就别指望服务商主动让利——在垄断的情况下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19:11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8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丢失车票上,铁路没有责任。
在另外收费上,铁路负有主要责任。

请不要使用混乱逻辑讨论问题。

谢谢! ...

抱歉,请问您如何理解“责任”
我看不出铁路部门照章收费有何责任
只能说他这个章程有可完善的空间,因为人家已经开办挂失补,而该学生所遇情况的确属较小概率事件。我不认为铁路部门有什么责任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21:21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8 2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应该一个人发一张GPS的车票,
全程记录你的行车区间,
记录真实距离。
然后出站时结算车票钱。

而不 ...

那怎么席位复用?如果不考虑复用和出站速度,直接像高速路卡口一样发卡即是,GPS干嘛?难道有人在两点间做往复运动?抱歉即便有,作为运营商也不会考虑,因为投入的资金远多于收回的票款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26:17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从那得出运输企业没严格执行实名制?难道进候车室验一次人票证、进站台再验一次?上车再验一次?车上查票 ...

车上验票须票证吻合即可
至于您说的,您以为现在不会发生?我就不信有人在出站口跟验票员出示购票凭证,验票员会跟他较劲不让出站,别忘了很多站还压根不查票呢。关键是车上严格查票即可
至于短途(也就是在查票间隙里下车,站站查票必然影响旅客休息),如果有人这么干,就当货损吧,一个每日资金流上千万的大企业,这几十块钱(目测难以超过50)的损失大概称不上损失吧?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28:30

农机二NJ2 发表于 2015-10-19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次昆明局应该积极应诉,如果输了。提请铁总废除实名制。如果胜了,从人道上出发,应该给这位支教老 ...

您搞笑呢吧?输了就撤销实名制?因噎废食?
赢了给千万慰问金?车票一共才不到500好不好?
怪不得多数人对律师没好感,哎……

火车要开了 发表于 2015-10-19 12:32:03

绝对支持这位妹子,铁总一些管理规定也要适合事宜的改改了/。

baoketu 发表于 2015-10-19 12:34:52

七七八八 发表于 2015-10-18 2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出站也查验身份证、车票那才好。

可以考虑{:4_104:}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39:04

yz7978 发表于 2015-10-19 1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从小长到大没有丢过东西?
丢了东西,再找捡到的人拿回来,怎么就不是合理合法的了?
当然,我们应当给 ...

我感觉您有点乱
丢东西当然是自己的责任,您丢了钱难不成找银行赔?
如果您认为铁路部门“捡到了”车票,那很显然纸质车票就无意义了。而现实是“车票是旅客购票的唯一凭证”——引前述
很显然没人捡到车票,至少不是铁路部门
别人捡到了东西,您拿回来恐怕还真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我没了解过物权法,但我觉得您把东西丢了,那在权属上此物已不属于您,您只能通过协商的首段要回来。至于给不给钱,那也不是什么应该的,取决于捡拾者和协商成果
说句题外的,去年我在广州火车站候车室长椅上,捡拾到一去衡阳的车票外带身份证,由于进候车室时与失主擦肩而过有印象,所以我便把票证收起等她上厕所出来,交还时那小姑娘的眼神我至今难忘,助人为乐多美好,我可没找人要好处费,更没去退票
话说那姑娘93年的,长得相当美好,要不是我去深圳西的车马上开了,多半能扯出段故事来,哎——不过我可不是为这个才做好事的,哈哈哈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0-19 12:40:51

说了这么多废话,还是希望早日普及人脸识别吧,那时还扯什么淡,什么纸质车票什么逃票统统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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