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漠军魂 于 2016-8-20 10:43 编辑
之前看过波比大神多次维权的帖子,每次看完都大呼过瘾,铁路必须依靠大家的监督才能越来越规范自身的服务,提升自身的形象。偏巧这次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以前用护照买学生票畅通无阻,这次居然不行了!车站没理搅三分,12306表示已无能为力,问题至今没解决。恳请维权斗士波比大神及其他论坛元老给支几招:
本人于2016年7月27日在12306网站上购买8月15日北京西到石家庄北T41次硬座学生票一张,购票证件为护照(已通过车站身份核验),后于网站上改签为8月14日T175次,13:05开车。 8月14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本人持护照原件、订单号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乘车证明,至北京西站北广场售票厅17号值班主任窗口取票,对方在看完我的材料后表示不能取票,说因为他们这里的学生身份信息只有身份证号,无护照信息。本人表示学校出具的证明中无身份证件信息,且本人携带了身份证原件,可证明护照与身份证为同一人,均系学生身份,但该值班主任仍不予取票,并且服务态度较为恶劣。考虑到后面排队旅客多,不便与其发生争执,我离开窗口后致电12306投诉相关事宜,此时为12:14。
【补充一句,学校开具的学生票购票证明内容如下】 火车站售票处: XXX(男、女)为我校2016届硕士毕业生,该生符合购买学生火车票的条件,由于其学生证已按毕业生离校的规定注销,请以此证明为凭,按规定发售学生火车票。 乘车区间:北京站至石家庄站
12306客服人员详细记录了相关情况,中途曾询问其负责人,没说存在护照不能购买学生票的规定,并表示将尽快联系车站处理。我说列车将要开车,请尽快处理,对方表示同意。 12时31分,12306来电,说希望详细记录我购票证明上的内容,我为其提供后再次要求尽快处理,因为列车快要开车了,对方让我耐心等候。 12时55分,我致电12306,说车要开了,请赶紧处理此事,对方表示沟通需要时间,会为我再次催促。 13时40分,我致电12306询问处理结果,对方说正在联系车站,但北京西站好像没有人接电话,一时联系不到,但可为我再次催促。 13时55分,我再次致电12306,表示我已滞留在北京西站长达一个半小时,但仍无人出面为我解决问题,对方表示他们能做的只有联系车站,由车站出面处理此事。 14时31分,我再次致电12306询问处理结果,对方仍然表示只能帮忙催促。 题外话,我有一次投诉K597次列车没做到卧具一客一换且列车员态度蛮横时,最长半个小时也通知列车长处理了,所以我满心以为这次应该也很快,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慢。 14时42分,北京西站来电,依旧以学生信息都是以身份证登记的为由,表示护照买的学生票无法取票。我说我在12306网站上注册有账号,护照及其学生身份已经通过了车站核验,我在网站上购买车票时没有提示我护照不能买学生票,从购票到付款未出现任何障碍。对方表示买票是一回事,取票就是另一回事了。我提出希望能当面交涉,对方同意,让我到20号窗口等候。之后我们的对话大致如下(可能前后顺序有所出入,但内容是确定的): 负责人:先生,因为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的信息都是由学校提供的,里面录入的只有身份证信息,没有护照信息,所以我们无法认定您的护照是学生身份,所以这张车票无法取。 我:护照与身份证一样,是公民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用于购买火车票,这是铁路实名制所规定的,而且我现在可以证明我的身份证和护照是同一人。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都依照规章制度办事,请出具“护照不可购买学生票”的相关规定。 负责人:好的,我这就去找规定,请您稍等。(此时该负责人脸上露出了迷之微笑,好像觉得这是个成文的规定一样。) (之后该负责人拿来了《客规》和《客细》,仔细阅读了多遍前者的第20条和后者的第17条,发现确实没有相关规定)。 负责人:先生,我现在确实拿不出相关规定来,但你看我们这个机器(指向优惠卡识读机),里面是能读出您的信息的,只有身份证信息,没有护照,所以这个票取不出来。 我:首先,我拿的是学校书面证明,上面没有明确写我必须要用身份证买票;其次即使是学生票优惠卡,我没有你们这种机器,我通过肉眼也看不出来磁条里面写入了什么信息,我最多根据常识能判断出来里面有姓名和乘车区间,因为即使是学生证上也没有身份证信息,其他不公开不透明的信息我是不知道的。我按照铁路购票的规章制度,用合法护照购买了车票,而且12306网站上我的护照已经通过了核验,也确认了学生身份,护照只能在车站核验这个您应该清楚,那既然通过核验了我当然认为我可以购买学生票,这样做我有错吗?而且我以前用护照购买过学生票,一直都没有问题。 负责人:请您把手机给我看一下好吗? 我:是要登上我的账号吗? 负责人:对。 负责人:(看完之后)您是在我们站窗口核验的吗? 我:我记得不是石家庄北站就是北京北站。 负责人:那您就得去找他们了,问他们为什么当时给您核验通过了,这与我们无关。 我:你们同属于铁总,同属于北京铁路局,核验身份的标准应该是一样的。铁总授权全国铁路车站核验身份信息,我当然在哪儿核验都一样,您不能随便推卸责任。 负责人:那么您为什么非要拿护照购买学生票呢? 我:我当时买的时候没注意,付了款我才发现是护照买的,退票就要手续费了。我以前多次用护照购买学生票均顺利取票,所以这次我自然而然认为也无所谓,于是就买了。 (然后该负责人打电话请示领导,之后显得有底气了) 负责人:先生,我刚才打电话请示了我们领导,我们的反馈就是,您拿着您学校的证明,只能证明您是学生身份,您符合购买学生火车票的条件,可以购买学生票,但我们这登记的信息只有您的身份证,没有护照,我们只能用您的身份证来判断您符合购买学生票的条件,但护照信息我们这没有,无法通过护照来证明您的学生身份,所以不能给您取票。 我:您这里登记的是什么我事前不清楚,现在我可以证明我的护照和我的身份证是同一个人,而且姓名、照片、出生日期等信息都可以核对的上。您说的都是你们内部管理的事情,你们没有公开,我事前无法了解,我现在要求的就是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请您出示不能用护照购买学生票的政策文件规定,不然空口无凭,你们说什么是什么,这难道符合公平原则吗? 负责人:您也知道,事情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您看几年前可能连护照这个东西都没有呢。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当然规定不可能更新的那么快了,这个规定都是好几年前的东西了。 我:但规定并没有被废止啊,在新政策出来之前,旧政策依然有效,这是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那我问你个问题,在实名制之后,挂失补政策出来之前,我把车票丢了,你完全可以查出来我购买了车票,但你会给我挂失补吗? 负责人:……反正我们对这件事情的解释就是这样,您要规定我确实拿不出来,可以保留您继续追责的权利,可以继续打12306投诉。 之后我们终止了对话,我继续致电12306,表示对处理意见不服。12306客服联系车站之后表示,车站方已给予了解释,其他的他们也帮不了我。 此时已15时15分左右,我觉得目前事情已陷入僵局,还是先回家要紧,于是用身份证和手中的购票证明购买了Z75次卧铺,上铺学生票68元(周日下午,高铁已无票,普车只剩卧铺了)。 15时29分,北京西站再次来电,对方表示她只是政策的执行者,也没有什么过多的权力决定事情,我要具体的规定她确实拿不出来。我是刚毕业的学生,大家都不容易,希望能互相谅解。我说我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也知道您处理投诉不容易。不过现在已经买了一张车票准备进站了,没有硬座只好买了卧铺。她说可以把这张新票退掉,然后来17号窗口,由值班主任取出护照买的车票为我改签后续的高铁或者卧铺(没说费用谁承担,显然大家都知道,值班主任权限是很大的,她肯定能把这张票给取出来),我说不好意思,我那张票改签过一次了,对方表示那就没有办法了。我提出以《客规》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承运人责任为由全额退掉护照购买的车票,后续购买的卧铺车票由我自己承担,对方表示已超过开车后两小时退票时限,不能办理。我说我12点14分发起投诉,你直到14点42分才打电话来处理此事,中间只是让我耐心等待,超过两小时也不是我的责任。对方表示她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即联系我处理相关事宜,她并没有耽误时间。我只好表示我会继续关注此事,然后挂断电话登上Z75次列车。
事情目前再无下文,头一次处理这种问题感觉相当不成熟,当时脑子反应不过来,时候感觉有很多地方需要反思,还请波总及其他元老们指教: 1、当最初被告知不能取票时,我是不是应该先退票重买,事后追讨退票费?但这样会不会被他们抓住把柄,说我是自愿退票? 2、在等待处理结果的过程中,我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因为直接投诉的对象是值班主任,所以茫然无措,也不知道是不是要主动交涉、该去哪里交涉; 3、与负责人交锋的过程中,我是不是应当适时抛出自己的诉求(不管通过什么方法把我送到石家庄)?但这个过程中对方无理搅三分,似乎也没有让我提出诉求的机会…… 4、最后负责人提出解决方案时,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掉Z75次车票,然后由站方取出原车票后,安排上Z75次列车并安排个餐车座位抵达石家庄?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问题:北京西站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一口咬定虽然拿不出政策,但就是不能用护照买学生票;12306也表示站方给了解释,其他的自己无能为力。那么接下来还有可能继续投诉下去吗?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又应该投诉哪些具体事实呢?我现在最合理的诉求是什么? 我目前的打算是先12306邮件投诉一次,因为电话接线员太不专业了,说了也白说,邮件投诉至少有个书面证据在;接着就只能是走路风监察了,但现在在铁总网站上找不到电话;还有就是国家铁路局网站上有个书面投诉渠道,不知道管用吗? 具体可投诉事实可能有以下两个:1、投诉处理不及时,致使我误车;2、铁路没有护照不能购买学生票的规定,且12306网站上可以畅通无阻用护照购买学生票,北京西站在拿不出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故意不给我取票造成我未能按票面车次时间乘车,属站方责任,目前北京西站没有给予合理解释。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补充? 诉求我想到了以下两个:1、赔礼道歉。2、按照《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北京西站承担违约责任,我购买Z75次列车车票属于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措施,违约方应给予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这个诉求有点趁人之危,但“求其上得其中”,个人感觉提要求时还是强硬一点为好)。 以上是我的遭遇及维权的过程,恳请波总及各位元老批评指正,并给予相应的维权指导,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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