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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至让湖路铁路(哈局管内)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5-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至让湖路铁路(哈局管内)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5〕104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以《关于通辽至让湖路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5%使用铁路专项资金等;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等。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通让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庆地区
(1)立志至让湖路西(不含):K335+000~K420+060.7,正线长度85.052km。
(2)壮志(壮志站中心线)至大庆西联络线:LK415+641~LK420+240.82
2.2建设规模:
站场土石方为60.27×104m3,路基附属混凝土及浆砌片石2.35×104圬工方,声屏障及隔声墙1.08×104m2;公跨铁平改立8座/17070.45m2,人行天桥2座/832.3顶平米,旅客地道1座/542.74顶平米,框架小桥3座/388.6顶平米,涵洞10座/238.36横延米;站线铺轨33.99km,铺道碴14.62×104m3,新铺道岔122组;通信光电缆89.51km;联锁道岔187组;电力架空线109.84km,电源电缆线路76.3km;接触网185.24条公里;生产房屋工程1.24×104m2;永久用地493.3亩,取弃土场临时用地121亩,拆迁民房6726m2。
2.3施工总工期:两年。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概算章节为第一章至十章,第十一章配合辅助工程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工作和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即JL标段。
2.6本次招标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3.1.2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或从事过地铁轻轨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3潜在的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目前不处于停标阶段。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1.5潜在的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6近五年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担铁路电气化改造站前及站后施工或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的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工程监理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5日(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铁路局通让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计财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售后不退。
4.3 不办理招标文件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9时00分至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2日9时30分,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和铁路建设工程网(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通让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正街2号
邮编: 150016
联系人:王东飞 、杨林
电话:0451-86437507、0451-86439908
传真:0451-86439908
电子邮件:bzdha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庆庆房支行
账号:2300166375105050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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