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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晚点大神们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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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 09:1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唐山z113准备山海关换乘G1241.结果Z113晚点17分钟我担心到山海关赶不上车,想要求唐山把票改签G387,唐山站要求我补差价是否合理。毕竟是列车晚点完成我改签的。
发表于 2015-4-1 09: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具客运记录
让车长联系地勤把你送上G387
发表于 2015-4-1 10: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了好几把Z113的票了,一晚就一个小时、俩小时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4-1 17:5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office1110 发表于 2015-4-1 09:38
开具客运记录
让车长联系地勤把你送上G387

我还没上车的时候。
发表于 2015-4-1 18: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啊,唐山站晚点不代表山海关站晚点。
发表于 2015-4-1 20: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4-1 20:52 编辑

具体到你的事情,根据《客规》第36条,虽然Z113次晚点,但仍然让你可以在按照票面日期、席位乘坐。而且仅仅晚点17分钟,不算违约。而且也不代表Z113次到山海关会晚点,也就是说,尚未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此,也没法根据《合同法》第119条,要求承运人承担损失。
但如果Z113次到达山海关晚点导致你无法接续后续列车时,你可以按照http://bbs.hasea.com/thread-527774-1-1.html的内容,要求Z113次车长出具客运记录,交山海关站另行安排。
该帖子内容是今年1月24日的事情,当事人在3月初通过邮件投诉到12306客服邮箱,目前的处理结果如下:
1、齐齐哈尔客运段派人到北京当面道歉;
2、哈局客服道歉,当班班长被处理;
3、哈站赔偿当事人各种损失800元,含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的“增加的赔偿为合同金额的3倍,不足500元以500元计”,以及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标准补助当事人滞留哈站7小时的伙食补助。

 楼主| 发表于 2015-4-2 07:3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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