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bill_gao 于 2013-3-17 21:59 编辑
2013年对于中国铁路来说是一个值得永远记忆的一年。
铁道部撤销,取而代之的是铁路总公司以及并入交通运输部的铁路总局。
这也算是国人对中国铁路的一种重新认识,人们对铁路系统的认知水平从对前些年政企不分的愤恨正慢慢变成一种逐渐清晰的政企分开的市场化运作的期盼。
现在中央一级的机构设置已经进入尾声,随之而来的就是地方一级的铁路局的改革。当然我们不能完全期待一次改革就能使负债累累的中国铁路丢弃所有的包袱,但是这地的确确开了个好头,随着改革的深入,或许今天的格局还会有些调整,但是根本原则应该是有利于铁路在市场经济模式下运作。
下面说说我对即将到来的各个铁路局的具体改革的一些看法:
1.中央将铁道部的管理能并入交通运输部,组建了国家铁路局,那么原铁道部下属的18个铁路局也应该相应将对铁路运营的管理职能剥离,在每个省的交通运输厅框架内设立省级铁路管理局,负责对省内的铁路进行规划、管理。
2.原铁道部下属的18个铁路局以相互自愿为原则可以以合并或不合并的形式组建区域性的铁路运营公司,以市场化运作,收国家铁路总公司直接管理,同时接受各省铁路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3.将铁路本身以资产+负债的形式划拨给每个省,由各个省的国资委直接管理,各省自己成立铁道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于国家长远的铁路建设规划不矛盾的前提下自行建设铁路,就像各个省现在自己修建高速公路一样。收取铁道过路费。
4.将铁路现有的机务段、车辆段、工务段交由各个省,成立以服务铁路为目的的铁路维护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今后各区域铁路运营公司以招标,合同方式与各地的铁路维护公司签订年限不等的服务购买合同,这样将有利于机务、车辆服务系统的技术提高,且能够通过市场手段使机务、车辆维护集散点(当前的机务段、车辆段)的分布实现最合理化。
5.铁路运营公司不得入股或以任何形式参与铁路维护公司的运营。
6.铁路运营公司只保留机车、车辆、随车工作人员以及维持运营所必要的技术人员。
7.全国所有车站归中国铁路总公司直接管理。
8.建立全国性的铁路使用信息网络,开放铁路使用权,开放民营、合营、外资铁路公司登记注册、任何通过合法手段登记注册的铁路公司都可以对闲置时的铁路进行使用。
基于以上的8点原则,可以实现铁路管理局+铁道公司+铁路运营公司+铁路维护公司的1官3商的运作模式,这样可以极大的释放铁路的融资能力,而且可以以最大限度的对铁道进行利用也有利于新技术的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