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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1号线停运:董事长总经理各罚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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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7-24 19:25:33 | |阅读模式
东方网7月23日消息:今天,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对7月14日早晨,轨道交通1号线莘庄站至莲花站站区段因供电设备故障致使1号线莘庄至莲花路站3个车站区段内列车迫停62分钟,给乘客上班带来严重影响的行车大间隔事故,作出了处理决定。
经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是:

1、对线路增能后供电系统运行的复杂性预计不够。2、处置事故的经验不足,对故障判断不够果断。3、对车辆蓄电池的老化情况没有及时掌握。
根据这起事故社会影响的严重性,为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交通局和地铁运营公司决定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1、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2、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上海地铁运营公司董事长朱沪生、总经理周淮给予经济处罚,各处罚12000元。3、上海地铁运营公司对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副总经理给予经济处罚。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总调度室、车辆分公司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对总调度室当班电力调度调离正值岗位并给予经济处罚。
“7.14”轨道交通1号线行车大间隔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交通局要求全行业要抓住“7.14”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反思,全面剖析,举一反三,狠抓管理,认真整改,落到实处。当前,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轨道交通行业要切实吸取教训,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1)以此事故为教训,发动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寻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堵塞安全生产的漏洞,把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2)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将事故报告间隔时间由30分钟改为15分钟。(3)针对列车运行间隔缩短、线路运行年限日长、客流增长较快所带来的新情况,尽快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和预案。(4)对现有事故案例进行汇编,总结经验教训,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5)切实加强对轨道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
2、公交、出租汽车、道路运输和汽车维修行业都要举一反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查安全责任制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查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高温季节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车辆行车安全、火灾事故的预防、疲劳驾驶现象的整治、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对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吸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对待每一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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