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条 集中联锁车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处理的规定?
一、车站在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发现控制台(显示器)的显示与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轨道电路的实际不一致或出清后进路遗留白光带不消失时,应确认机车、车辆实际位置,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并通知电务部门。
电务部门对经感度试验确定为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要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登记 ,车站值班员签认。
组织碾压时,车站报告列车调度员同意后,安排机车、列车或车列进行 。碾压完毕后,电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该轨道电路的感度试验,恢复正常后,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登记,经碾压后仍不能消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属电务原因,由电务部门查明原因,彻底消除。?
二、在轨道电路区段因分路不良不能恢复正常使用期间,车站办理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进路时,可按正常方式办理进路。车站须做到:?
1.办理进路前须首先通过现场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线路(区段)空闲。 2.信号开放后,须将线路两端道岔或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内的道岔实行单操锁闭。?
3.在确认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进入分路不良线路和全部出清分路不良的线路和区段后,方可解除道岔单锁。?
4.原则上禁止在分路不良区段上停放机车、车辆;必须在分路不良的线路上停放车辆时,要在控制台线路两端做好揭挂表示。?
三、对于中间站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部分货物线,可暂时封闭,道岔钉固加锁;不能封闭的货物线办理调车进路时,按第一款规定办理。?
四、更换道岔或成段钢轨后,工务施工部门应初步除锈,电务部门要测试轨面实际残压值,经确认轨道电路作用良好后,方可正常使用。第一列列车或调车机车、车辆第一次通过时,车站值班员(信号员)、电务人员要监视控制台的显示,发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要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登记,并按以上相应条款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