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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omwjg

浙大学生状告铁路局续:双方和解 学生获退补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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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12-5 19:23
我看您是逻辑混乱了。我说人家有违规行为,当然有举证的义务,如果是昆局告我,或者我告昆局的话。如果此 ...

您确实没有义务向我举证,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尤其是一个成年人,更何况是一个被众人“尊为大师”的人
如果您觉得这没什么好负责的,我真的无所谓,就当之前回复了一堆空气就好

发表于 2015-12-5 21:3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大家越扯越远了。
发表于 2015-12-6 02: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12-6 16:13 编辑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2-5 20:09
哈哈,似无药可救矣
既然不愿说,您洋洋洒洒写那么多字干啥?45楼还自举对自己不利的证据,那会多积极呢
我 ...
甭管落实与否,功能开到啥程度,车长都应依据客规办事,而客规显然还没对此作出修改,谢谢
您的眼睛长着出气的吗?楼主帖子里面的事情经过描述的很清楚。我根据事件经过来做出我的判断不可以吗?事实上73楼等其他网友也列举了铁路自己的规章制度,哪些遵守了,哪些违反了,大家都能判断。你自己不愿意判断那是您自己的事情。您自己也说了,你没座过那车,OK,那也请你别乱揣摩别人!
再说了,客规是规章、实名制乘车制度也是规章、铁路旅客服务质量规范也是规章,怎么到了您那儿就认为车长只依据客规办事呢?就算是依据规章,根据“新规由于旧规”的原则,也应该首先按照实名制乘车办法条款办理。
甭管落实与否,功能开到啥程度,车长都应依据客规办事”这是不是您认为铁路部门在选择性的执行规章?不要说车长什么,他是铁路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代表铁路部门面对旅客的。
话也说回来,人家昆局自己认栽了,你在那里鸣不平、跟他人乱掐有屁用?有这功夫和精力建议你自告奋勇向昆局请缨,把那些“刁民”的“嚣张气焰”打压下去!
发表于 2015-12-7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12-6 02:48
您的眼睛长着出气的吗?楼主帖子里面的事情经过描述的很清楚。我根据事件经过来做出我的判断不可以吗?事实 ...

哇,好精彩的绝地反击耶,大师果然是名不虚传
您根据“事情经过”做出判断没问题,问题是我(相信其他多数人同样)判断不出来,所以如果您坚持认为,那么请您明示是如何判断的,以此防止您把甲的违章行为强行转嫁到乙的身上,也就是所谓的血口喷人
73楼,落没落实的跟当事车长有啥关系?配备站车信息交互终端难道是车长说了算?这不就是把张三的错误强加到李四的典型混乱逻辑吗?
我从没否认铁路有违规行为,但您有什么证据当事车长干了这些?这是问题的核心关键,谢谢。不是我不愿判断,而是我没有特异功能,因为我没坐过那趟车,我并没揣摩任何人,您的意思是您坐了?对,您当然没有义务向我证明您确实坐了,哈哈哈哈——此处真心有掌声
客规是约束车长值乘行为的规章,这是显而易见的,实名制乘车制度是用来约束车长的?您不要欺负我没研究过客运,至少,他不是直接用来约束车长的,换言之,这玩意必然要排到客规后面去。所以请您不要张冠李戴,照这么说,机务部门的行规操规是否也要来约束车长?我猜车长在运行过程中还得开窗帮助瞭望吧?昂??至于什么旅客服务质量规范,就更别楞充规章来吓唬人了吧
所以,我从来不认为当事车长选择性的执行某些规章,而是您压根在混淆概念,而且是多级的混淆,真是高明啊
说到这,其他网友或许看的有点晕,接点地气,目前铁路部门已经开办了“挂失补”业务,稍微了解一下流程就知道,这并不是说旅客丢了票就不须补票了,而是有一套严谨的流程,最后才能避免损失
然而本案情况很显然不适用挂失补,而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规章会告诉车长,这时候可以不办理补票,而即便车长开具某种客运记录,车站按照规章也不会(应)承认,因为压根没有这样的流程。那么按照您的意思,那才是赤裸裸的怂恿人家违章!其用心不可谓不险恶
至于昆明局的做法,我开篇就阐明了观点,您就不要继续险恶的搅水了吧
再说分明是有人和我乱掐给他人泼脏水,而且都乱成一团麻了,哈哈哈
发表于 2015-12-7 13: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新规优于旧规,也是在同级的情况下才行
也就是说当同为客规,新规与旧规矛盾时,当事人应执行新规,您这都不是客规,就别硬往里充数了好伐?
发表于 2015-12-7 13: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实名制乘车制度,最核心的原则是票证人一致,然而旅客丢票办理补票,并不与此原则相矛盾,您还是关上电脑好好缕缕思路再战吧
发表于 2015-12-7 19: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5-12-7 19:45 编辑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2-7 13:12
哇,好精彩的绝地反击耶,大师果然是名不虚传
您根据“事情经过”做出判断没问题,问题是我(相信其他多数人同样)判断不出来,所以如果您坚持认为,那么请您明示是如何判断的,以此防止您把甲的违章行为强行转嫁到乙的身上,也就是所谓的血口喷人
73楼,落没落实的跟当事车长有啥关系?配备站车信息交互终端难道是车长说了算?这不就是把张三的错误强加到李四的典型混乱逻辑吗?
我从没否认铁路有违规行为,但您有什么证据当事车长干了这些?这是问题的核心关键,谢谢。不是我不愿判断,而是我没有特异功能,因为我没坐过那趟车,我并没揣摩任何人,您的意思是您坐了?对,您当然没有义务向我证明您确实坐了,哈哈哈哈——此处真心有掌声
客规是约束车长值乘行为的规章,这是显而易见的,实名制乘车制度是用来约束车长的?您不要欺负我没研究过客运,至少,他不是直接用来约束车长的,换言之,这玩意必然要排到客规后面去。所以请您不要张冠李戴,照这么说,机务部门的行规操规是否也要来约束车长?我猜车长在运行过程中还得开窗帮助瞭望吧?昂??至于什么旅客服务质量规范,就更别楞充规章来吓唬人了吧
所以,我从来不认为当事车长选择性的执行某些规章,而是您压根在混淆概念,而且是多级的混淆,真是高明啊
说到这,其他网友或许看的有点晕,接点地气,目前铁路部门已经开办了“挂失补”业务,稍微了解一下流程就知道,这并不是说旅客丢了票就不须补票了,而是有一套严谨的流程,最后才能避免损失
然而本案情况很显然不适用挂失补,而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规章会告诉车长,这时候可以不办理补票,而即便车长开具某种客运记录,车站按照规章也不会(应)承认,因为压根没有这样的流程。那么按照您的意思,那才是赤裸裸的怂恿人家违章!其用心不可谓不险恶
至于昆明局的做法,我开篇就阐明了观点,您就不要继续险恶的搅水了吧
再说分明是有人和我乱掐给他人泼脏水,而且都乱成一团麻了,哈哈哈...
您的眼睛果然是用来出气的!我写的清清楚楚列车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他代表的是铁路部门,不是他个人!您偏偏要把车长行为看做一个单个个体。站车交互式终端是否配备、是否开放功能当然不是车长个人说了算,但铁路运营部门没做到,难道不是铁路部门的责任吗?至于你车长是否有能力配备终端,那是你们铁路部门内部的事情,关旅客何事?对于旅客来说,都是铁路部门的问题!
就从你的回帖中的“客规是约束列车长值乘行为的”、“实名制乘车规定不是直接约束车长的”、“铁路旅客服务质量规范楞充规章”、“新规优先于旧规要在同级的条件下”这几点“高论”,让大伙来评判一下吧,看究竟是谁逻辑混乱、强词夺理搅混水了。

发表于 2015-12-7 20: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12-7 19:43
您的眼睛果然是用来出气的!我写的清清楚楚列车长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他代表的是铁路部门,不是他个人!您偏 ...

铁路当然是一个整体,我也从没否认铁路部门存在违规现象,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您一口咬定当事车长有违规行为,您现在又要把车长和其他人混在一起,不就是把张三的错误强加给李四吗?
咱们来捋一捋,是您先说车长懒政,我提出车长是按章办事,您这时候就抛出车长只遵了对自己有利的章,而没有执行对旅客有利的章的言论,对吧?别人有没有遵章,关当事车长卵事???
至于基层部门没有按要求及时配置设备,也谈不上责任,或者说的更清楚点,至少这个责任是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而不是对旅客的,说白了,人家配不配这个设备,你旅客压根用不着去操心,因为那玩意必然也不是应对检票后丢票这种小概率的乘客过失事件的。只能说有他,在某种程度上服务会更好,没有您也没辙,因为那东西毕竟不是天上掉下来白捡的。这就像铁路没有送餐一样,送了当然好,不送难道铁路就有责任了?这不符合常理
至于您描红的本人观点,欢迎来辨,除了第一个,因为我的确也没全面的研究过客规,也许改一下说法更合适,那就是车长的值乘行为受客规约束
职工在工作行为中,首先是要对规章负责,其他东西除非写入规章,否则恐怕就得往后排
当然不管级别高低,本身就不应该存在矛盾,这是行业主管的问题
发表于 2015-12-7 20: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车长在面对旅客时代表的是铁路,所以铁路上其他人违规代表此车长也违规,这种逻辑怕是只能在冥王星才能成立
发表于 2015-12-7 2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您举个例子哈,技规(或者操规,我不研究这些)里想必有列车运行中不得(LKJ)超速之类的规章,超速的直接后果是监控器排风,列车区间停车
然而某些新型机车的使用规范(指南)里明确说,当机车黏着不足时,司机无须回手柄。意思是靠微机可以自己调整。按照您的意思,司机显然应该听厂家的指导,但事实没人这么干,因为一旦微机动作滞后,就可能造成LKJ排风,影响列车安全正点,甚至造成机破
所以在运行中司机应该首先保证LKJ不动作,其他的再新、再先进,对不起,您后面排队去
发表于 2015-12-7 21: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实名制乘车制度,我看更多是用来约束旅客的吧?因为您票证人不一致您上不了车
而客规里对此并无要求,这时候补充条款(实名制乘车制度)就发挥作用了,所以车长有权拒绝不符要求的旅客乘车
这多清楚的逻辑,大侠您咋就苦苦拎不清呢
发表于 2015-12-8 01: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铁道游击队长 发表于 2015-12-7 21:09
至于实名制乘车制度,我看更多是用来约束旅客的吧?因为您票证人不一致您上不了车
而客规里对此并无要求,这 ...

不管客规也好还是实名制乘车规定也好,是对承运人和旅客双方权利、义务的主张和约束,并非单独针对某一方,这是最基本的法理,你咋这么固执的为铁路洗地呢?倒是铁路旅客服务质量规范是单方面约束客运工作人员的。
另,也许此前我表述不明,在此申明一下,我前文所指“列车长”泛指承运人及其代表人,如有歧义,在此勘误。

发表于 2015-12-8 12: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5-12-8 01:50
不管客规也好还是实名制乘车规定也好,是对承运人和旅客双方权利、义务的主张和约束,并非单独针对某一方 ...

感谢波总科普
发表于 2015-12-8 1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原来结局是这样的,其实我真不一定是在为铁路洗地,我只是好奇结果会是哪般,好了,我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感谢大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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