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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狂司机 于 2006-11-17 22:18 发表 我原来就是因为没注意版规才落得个声败名裂的下场(12#的就是我原来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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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mdf3 于 2006-3-31 15:11 发表 大家要以看帖回帖为荣,以看帖不回帖为耻; 以认真回帖为荣,以回帖灌水为耻; 以原创作品为荣,以转载内容不声明转帖为耻; 以认真交流为荣,以挑拨关系、吵架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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