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附2016-01-29招标公告的内容:
本招标项目沪苏湖铁路(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国家铁路十三五规划,项目业主(下称招标人)为湖州市铁路建设管理处(委托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报名。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沪苏湖铁路位于上海市西部、江苏省南部、浙江省北部的长三角核心区域,线路东起上海市,途经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西至浙江省湖州市。线路东接上海枢纽既有上海虹桥站,中部与规划建设的通苏嘉铁路衔接,西接在建商合杭铁路,线路全长148.124km,其中,上海市境内47.226km,江苏省境内54.401km,浙江省境内46.497km。全线共设上海虹桥、青浦、朱家角、金泽、汾湖、吴江南、盛泽西、震泽、南浔、湖州东、湖州等11座车站,其中上海虹桥和湖州为既有车站,其余为新建车站。线路主要技术标准为高速铁路;全线桥隧比为92.05%,计划总投资约230亿元人民币。
1.2 项目名称:沪苏湖铁路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项目。
1.3 资金来源:自筹。
1.4 项目地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1.5 招标范围:按铁路行业现行标准完成沪苏湖铁路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含各项前置性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社稳、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水保、节能、地灾、压矿、地震、防洪、通航、综合开发);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各阶段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等(具体包括:初测定测(可一次完成)、初步设计、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批、评审、图纸审查、招标工作,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和检查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联合调试、试运营配合、竣工验收和正式验收、质保期的服务等。)。
服务周期:
(1)合同签署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正式审查文本;
(3)初步设计批复后4个月内,完成土建施工图设计,9个月内提供全线施工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行业甲(1)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铁路专业)甲级资质。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设计时速为250km/h及以上且总里程100km及以上的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总体)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条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的项目负责人(总体或副总体),本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总体)不允许更换(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上述项目总体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项目总体负责人身份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文本扉页的复印件);
2.5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须由院副总(或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至少担任1条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城际铁路或客运专线或高速铁路的技术总负责人,本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技术总负责人不允许更换(须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上述技术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技术总负责人身份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文本扉页的复印件)。
2.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体负责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和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含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3.3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的投标人,先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席位证办理流程详见建设交易指南)否则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tb.huzhou.gov.cn/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tb.huzhou.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铁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72-25962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联 系 人:冯杰
电 话:0571-87353857
传 真:0571-87353855
邮 箱:67656925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