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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安部该出面管管黑龙江庆安枪案 2015年05月12日02:39 新京报 我有话说(21,122人参与) [url=]收藏本文[/url]
作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公安部,也该出面管管这桩大案,敦促其依法妥善地解决
庆安枪案应该被导入“法治路径”
■ 观察家
庆安枪案发展到现在,俨然成了一个结,而要解开这道结,需要涉事几方都“信法”,家属一方据法申诉,涉事铁路公安方面也该依法行事,真正以“法治”为公约数处理争讼和问题。
备受瞩目的庆安枪案,又迎来新进展。先是5月9日徐纯合妻子的两位姐姐发表声明:徐纯合的堂兄弟与铁路公安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并委托两名律师调查追责,接着,11日四名律师取得徐纯合母亲权玉顺的授权对此案重新追责,她表示:“我当时就说了,不要20万。”
庆安枪案发展到现在,俨然成了一个结,而解开这道结的最好方式就是法治。这里说的“法治”,指的是涉事几方都应“信法”,促使案件回到法治框架下解决。如今徐纯合家属一方委托律师追责,已是据法维权的体现;而当事的另一方涉事铁路公安部门,也应依法行事。
事实上,该案现在引发公众疑窦,就跟“法治化解决”思维的缺失有关:在枪案发生后,涉事铁路警方匆匆与死者徐纯合的堂兄弟签订“补偿”协议,但这于法于情都是不妥当的。“近亲属”的概念,在民事、刑事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只有配偶、父母、子女等能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行使包括聘请律师、主张(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等权利。而这次铁路警方却是与并非死者“近亲属”的堂兄弟签订了协议,堂兄弟本身有没有得到死者母亲、妻子的授权?签订的协议是否是近亲属真实意思的表示?
如今徐纯合的母亲等声明之前的“补偿协议”无效,加剧了这层质疑。它也让人觉得,涉事铁路警方是急于维稳,才会“不明智”地与死者堂兄弟签了协议,导致目前自遗其咎。它跟法治思路相悖,也只会把矛盾压得更深。
而要促使问题沿着法治路径解决,还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积极作为。需要说明的是,事发地是庆安火车站,属于铁路警方的管辖范围,并不归庆安县公安管辖,其上级单位是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但在舆论质疑声四起的情况下,该部门却一直不理不睬,形成了“平静的暴风眼”。结果,庆安县政府、哈尔滨市公安局纷纷“躺枪”,几乎被网友的口水淹没。抛开阳光司法、公民知情权不说,自己藏在掩体里,让兄弟单位顶雷,真的算有担当吗?
全面依法治国,如今已成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这投射到每起具体的案件中,就是要依法办案,以民众看得见的方式传递出法治公平。庆安枪案如今仍是质疑声难消,在此情境下,必须将其导入“法治路径”中来。光是家属欲依法申诉,这还不够;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方面也该尽责,回应舆论关切,并责成调查,而作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公安部,也该出面管管这桩大案,敦促其依法妥善地解决,真正以“法治”为公约数处理争讼和问题,以对接社会的法治正义期许。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原标题:庆安枪案应该被导入“法治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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