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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拒公开火车票20%退票费被起诉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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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09: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退票被收取20%服务费,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据,起诉对方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国家铁路局败诉,被判对原告公开这份政府信息。

法院查明,2014年4月1日,被告收到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铁路总公司制定调涨火车票20%退票费过程中政府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等”,并于2014年4月22日作出被诉答复,告知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日,被告以挂号信的方式将被诉答复送达给原告,原告不服起诉。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该公开。根据国家铁路局的职责,原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铁路客货运杂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属于被告公开的项目。

  据此,对于被告给原告的原答复行政违法,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判决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进行调查、裁量,对原告的申请重新予以答复。


发表于 2014-9-11 10: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待类似的垄断国企,为了避免行业保护和干扰,首先应在诉讼策略和程序上给予考虑。本案先不论原告的动机,从其诉讼策略和程序上就值得肯定!
发表于 2014-9-11 11: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5%也不算低。
发表于 2014-9-11 11: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国家铁路局与以前的TDB是没法比了,以前的TDB有自己的公检法,舆论什么的根本就不好使。
发表于 2014-9-11 11:5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时间阶段实施阶段退票费比较合理。
发表于 2014-9-11 16: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关铁总屁事啊


交通部下边的国家铁路局,就这个司局级单位能管得了铁总啥事
发表于 2014-9-11 2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chineseboyx 发表于 2014-9-11 11:19
现在的国家铁路局与以前的TDB是没法比了,以前的TDB有自己的公检法,舆论什么的根本就不好使。

就算是铁道部再世也没辙!
还记得铁道部餐车卖座被告的事儿么?当事一方原告跟本案一样,走的是行政诉讼的策略。由于铁路法院无权受理行政诉讼的案件,首先就排除了干扰。由于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作为民事案件的确权诉讼,一旦政府机关败诉,就必须出具相关行政行为的依据,如果无法出具,则该行政行为非法。此时,即使到铁路法院再进行相关案件的民事诉讼,胜率也基本上是100%!
所以,跟铁总这样的垄断巨无霸死磕,诉讼策略和技巧非常重要。
发表于 2014-9-11 23: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viet1922 发表于 2014-9-11 16:00
这个关铁总屁事啊

怎么不关铁总屁事?
退票费率按照时间梯次递增,这个做法本身没问题。出问题的是决策的程序有问题,导致结果非法。
退票费属于杂费,这是铁路法明确的,同时也明确了杂费费率调整由国务院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执行。这就说明铁总上调退票费率违法违规。从新闻全文来看,也发现财政部作为铁总的出资人,也在没有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授权的情况下,越权授权铁总调整客货运杂费。
另,国家铁路局是副部级单位。铁总只有老盛是正部级,待老盛退下,铁总行政级别也是副部级。这和以前的石油部改制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一样。
交通运输部下属的国家铁路局作为国务院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对铁总进行行业管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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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10: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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