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将及时派出督查组,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3日 黑龙江省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今年以来,我省受能源工业出现负增长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回落,下行压力加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决定,公布正在实施和今明两年进一步采取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
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抓住国家加快铁路建设机遇,今明两年投资530亿元。续建哈齐客运专线、牡绥铁路扩能改造、同江跨境铁路大桥,开工建设哈佳快速、哈牡客运专线、牡丹江至佳木斯环线等一批重点铁路项目,实施哈尔滨既有站改造工程。(省发改委、铁路办、哈尔滨铁路局、相关市、县政府负责)
其余部分:http://www.hlj.gov.cn/zwdt/system/2014/06/23/010664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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