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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5 17: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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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4〕34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阜义线新邱至义县间
建设规模: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全长约98.1公里,其中结合线路落坡、绕避采空区新建双线53.7公里,增建第二线44.4公里,新建清河门站至雹神庙站连接线4公里,本线至锦承线联络线2.1公里。同步实施电化改造及GSM-R无线通信系统升级等。全线桥梁比重约5.4%
2.2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
2.3 招标范围: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图投资检算及相关文件的审核。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施工图审核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铁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铁路工程咨询(监理)甲级资质。
3.3 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未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3.5 近5年具有至少2项新建铁路的总体设计或设计施工图审核(或设计监理,含施工图审查)业绩。
3.6 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7 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持单位介绍信和资质证书(或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付款方式:银行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14年5月27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的2%,总数不超80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 编:121000
联系人:王琳
电 话:0416-2554842
传 真:0416-2553527
网 址:lxzhbwz@163.com
户 名: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阜高)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锦州市铁路支行
账 号:07080022390000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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