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制定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自今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规定,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条例》指出,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条例》强调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四件配套规章,将于今日起与《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同步施行,铁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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