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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近期签订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256.6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149.3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60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3.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13.3亿元人民币的客车销售合同。
4.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阳南车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12.7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5.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交通部签订了约9.6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9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7.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约2.7亿元人民币的城轨车辆销售合同。
上述重大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2年营业收入的28.4%。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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