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铁安监电[2011]1***号
10月10日,我局丰沙线石景山南站发生1164次旅客列车脱轨事故。现将事故情况通知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11年10月10日,北京机务段DF4D0027号机车牵引韩城至北京西1164次旅客列车(编组16辆,总重826吨,计长38.0。司机:肖强、刘洪杰)。9时30分,当1164次列车运行至石景山南站50号道岔处机车脱轨,无人员伤亡。事故影响京原线正线行车1小时43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A类事故。
二、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线路设备不良,50号道岔存在岔前基本轨磨耗和尖轨磨耗掉块的缺陷,机车轮缘在尖轨掉块处爬上轨面,继续运行时挤开尖轨并挤弯第三连接杆后,车轮落下轨面。
三、责任认定
石景山南站50号道岔尖轨磨耗掉块,存在轮缘爬上尖轨危险的设备缺陷,虽然在设备检查中已经发现,并做出损伤认定,但没有及时进行更换,致使1164次列车机车轮缘爬上尖轨后脱轨。
三家店工务段设备检修养护不到位,存在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根据《技规》46条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事故列三家店工务段全部责任,中断安全成绩。
四、问题和教训
这起事故发生在全路深刻吸取“7.23”事故教训,全力稳定安全局面的重要时期;发生在全路贯彻落实“9.2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展开安全大整改的关键阶段。事故性质极其严重,教训极其深刻,暴露出个别站段安全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
1.关键设备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石景山南站50号道岔尖轨磨耗掉块严重,尖轨尖端处基本轨存在侧磨,存在导致车轮轮缘爬上尖轨的设备缺陷,应当及时修理或更换。9月9日,三家店工务段石景山南线路车间检查工区发现该处严重设备病害后,虽然打下了钢轨伤损记录,但直到事故发生没有进行处理,致使事故发生。
2.非提速区段线路设备失管失修。设备管理中存在重提速线轻普速线、重正线轻站线、重结构加强轻日常养护现象,致使对客车通行的侧向道岔、咽喉道岔未能纳入重点设备进行管理,主要表现在对站专线设备的整修中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对尖轨掉块、侧磨等重点病害检查不及时,整修不到位,造成设备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
3.对待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行动迟缓。安全大检查期间,铁道部、路局多次检查发现三家店工务段站专线存在突出隐患,但该段未能深入的调研和整修,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只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手段乏力。
4.干部安全履责严重不到位。该段个别专业干部安全意识差,作风漂浮,管理松懈,精神状态不佳,现场检查督导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不具体、不深入,对分管的工作缺乏思考,工作主动性不强,对现场实际情况掌握不全面,下现场检查走马观花,发现问题质量不高。
五、处理意见
经路局研究决定,追究下列相关人员的责任:
1.给予三家店工务段段长李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现职。
2.给予三家店工务段党委书记吴兴利行政记大过处分,免现职。
3.给予三家店工务段副段长孙晓南行政撤职处分。
4.给予路局工务处处长李红海行政记过处分。
5.给予路局工务处副处长朱耀斌行政记大过处分。
6.给予路局安全监察室主任尹占胜行政警告处分。
7.给予路局北京铁路办事处副主任刘福刚行政警告处分。
责成三家店工务段按照人事任免权限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处理。
六、要求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各单位立即将本次事故的概况、原因和教训记名式传达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查找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整改。
2.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路局组成工作组对三家店工务段进行帮促检查,对该段安全管理基础、行车设备质量、职工两纪、干部安全履行职责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分析,认真剖析深层次的管理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3.立即开展客车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为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动车、客车绝对安全,路局决定开展客车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客车径路上的固定设备、客运机车、客车、动车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本项工作已经发电报专题部署(京铁安监电[2011]1571号),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
4.举一反三强化专业管理。路局各专业系统深刻吸取“10.10”事故教训,眼睛向内查找问题,完善作业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固化作业环节、明确岗位责任;专业技术人员要增加深入现场频次,及时掌握现场作业、设备变化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业务指导,帮助一线解决关键问题。
5.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落实。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把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到具体岗位,把安全控制重心下沉到作业现场,突出安全关键项点盯控,抓好安全措施落实。继续深化干部安全履责评估活动,促进各级干部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帮助站段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