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工作在沈山 于 2013-6-7 17:41 编辑
新京报讯(记者张玉学 张媛) 6月9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今日下午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表示将为刘志军做罪轻辩护。4月10日上午,该案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 ■ 背景 利用职权干预项目招投标 2012年8月3日下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 曾指使巨资“捞”落马官员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刘志军从1997年(时任铁道部副部长)至2010年,长期利用职权运作铁路工程项目,包括干预招投标。而刘志军涉嫌的多项问题,均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又名丁羽心)有关。 丁书苗与刘志军的合作通过干预招投标方式,由丁书苗指定相关国有企业,刘志军帮助这些企业中标,丁按照工程标的额1.5%-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此外,丁书苗还成立多家高铁企业,通过刘志军,牟取暴利。调查显示,丁书苗通过刘志军非法获利30余亿元,她则为刘志军的需求以金钱铺路。 刘志军曾让丁书苗“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丁为此先后花费约4400万元,不过被骗。 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丁书苗之外,刘志军还大量收受铁路系统内部人员贿赂。 南昌铁路局原局长卲力平等10名铁路系统领导干部及民营企业家,先后向刘志军行贿共计1480余万元。涉及晋升职务、中标工程、安排车皮计划、采购设备等方面。 字画、金银制品、玉石、手表等也是刘志军长期收受的物品,据悉他接受的近200件贵重物品,价值1300余万元。 此外,据媒体此前的消息,刘志军的情妇达到两位数,丁书苗是主要介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