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市二中院表示,该院正在对检方移送的材料进行依法审查,尚未立案。据律师高子程说:他让我保他不死,这个我保证不了,后来,他就用组织上给他推荐那个律师了。(4月11日《京华时报》)
作为曾经的“铁老大”的老大,也是历经磨砺的“国企老大”,刘志军从落马到提起公诉的点滴事件都会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成为舆论的焦点。毫无疑问,刘志军案将成为新一届政府反腐的标杆,“打老虎也大苍蝇”,刘志军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大老虎”。这体现了中央铁腕反腐的决心,也振奋人心,大快人心,在收网清算“总账”时,深刻解读该案发出的种种信号也是一种警示和教育。
舆论与法制该如何各自归位?一边是各种新闻媒体纷纷抖露出刘志军违纪违法的种种新闻,让公众再一次感受到了一个位高权重的高官触目惊心的腐败程度,激发了公众无比痛恨的情绪。在一片严打声中,法检两院小心谨慎地推进工作,因此,当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就发话,他们正在依法审查,尚未立案。这说明无论是多大的官,无论罪行多大,都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能急,也急不得。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刘志军案也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律师与公诉机关如何履责?当刘志军落马之后,刘志军及家属曾经和两名律师联系,希望由他们做辩护,并要求律师“保他不死”。这说明辩护律师在案件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隐性的力量。由于这是某律师个人的言论,律师是否存在某些猫腻我们不得而知,但公诉机关,就是一道重要的“防火墙”,如何根据犯罪事实进行依法公诉?需要营造一种透明的制度环境。
“刘志军案”是在反腐高压态势下进行的,也是在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典型案件,如何在感性的舆论压力和理性的法制轨道上进行审理?这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司法智慧,也在警示着我们社会的每一个人。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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