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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2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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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ill_gao 于 2013-4-12 22:04 编辑
比铁道部时期的一家统揽算是进步了
但是给我感觉还是改革不彻底
这7个管理局都是区域性质的,真正监督起来怎么下基层细化管理?怎么协调与各个省交通运输厅的关系?未来的交通综合体系的规划如果再扯入一些你退我进之类利益问题怎么达成一致?
本人还是始终坚持改革方向应该是把铁路监管功能分给各个省,由各省的交通运输厅统一规划管理。
同时本人依旧坚持剥离铁路公司的铁路建设功能,根据”平均地权“原则将铁路资产和负债分给各个省,有各个省的国资委或成立铁道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同时本人依旧坚持应该剥离铁路公司的机务、车辆整备、养护、大修等与运输服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功能,交由各个省或区域性的成立铁路服务公司负责机车、车辆哦日常整备、维护。
铁路总公司应该专心于运输服务,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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