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涉及法定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单独介绍对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1.方正龙山国家森林公园 哈佳铁路在CK204+550-CK211+830段以路基、桥梁形式穿越方正龙山国家森林公园7280m,并在里程208+100设置高楞站,涉及该公园的城镇休闲娱乐区。森林公园内共有特大桥2座,桥梁总长2346.8m,路基总长4933.2m。 由于森林公园的规划区域涉及方正林业局局址高楞、万宝山经营所、红旗林场等,规划总面积66101hm2,哈佳铁路工程无法绕避。拟建工程距主要规划景点>3000m,对主要景点影响较小。 国家林业局以林园函字【2012】27号文回函表示:项目建设确实无法完全绕避方正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且目前确定的经由方案只涉及公园的边缘区域,经专家论证,项目建设不会造成森林公园景观质量等级降低和较大的生态影响。鉴于此,原则同意哈佳铁路建设经由森林公园范围。 2. 依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拟建哈佳铁路工程约在CK251+800-CK253+800段沿依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外侧通过。 依兰县人民政府以依政函【2013】3号文《依兰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哈佳铁路与依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置关系的复函》表示拟建哈佳铁路距离最近的5号井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大于400m,不涉及水源地各水井的保护区范围,原则同意哈佳铁路在依兰县境内的选线方案及站位选址。 3.依兰县牡丹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工程在里程CK247+020-CK252+890段以桥梁、路基形式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5870m。线路距离取水口直线距离约3700m,距离取水口沿河道长度约5300m。依兰站里程CK252+900,部分站场位于水源地陆域二级保护区内。 由于该水源地保护区沿牡丹江布设,保护区长度为32100m,哈佳铁路为引入依兰县,无法绕避牡丹江地表水水源地。 根据《黑龙江省铁路领导小组办公室第41次会议纪要》,确定将依兰县水源地取水口向牡丹江上游移至新建哈佳铁路上游。目前,哈尔滨市博联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依兰县牡丹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并通过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技术审查。现正在上报省人民政府办理水源地调整的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初步划定的保护区范围,哈佳铁路距离二级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000m,不涉及保护区范围。 (五)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1.噪声 (1)源强控制 列车运行噪声源强值与列车运行速度、线路轨道条件、车辆条件等因素有关;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列车车体整体性能及轨道条件会不断的得到改善,从而降低铁路噪声源强。 铁路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加强线路养护、车辆保养、定期检修、镟轮等措施,采购选用新型车辆、低噪声车体等,条件具备时对本线进行改造以进一步提高线路标准,从而有效降低本线的噪声影响。 (2)合理规划布局 在城市铁路噪声控制中,规划对策应属预防措施中最经济有效的措施之一。如果在城镇总体规划、铁路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绿色通道建设用地规划、建筑物合理布局等方面,全面考虑铁路噪声可能产生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合理规划、布局,将势必起到积极的作用。 建议城市相关部门在土地利用、绿色通道建设的规划中,能将城镇建设规划与本工程建设有机地结合,参照报告书噪声预测结果,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 铁路两侧土地如进行规划开发,宜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加强建筑布局和隔声的降噪设计。如在铁路两侧影响范围内建设敏感建筑,从降低噪声影响角度出发,周边式建筑群布局优于平行布局,平行式建筑群布局优于垂直式布局,且临铁路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工业、仓储、物流等非噪声敏感建筑,以尽量减少铁路噪声对建筑群内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3)工程措施 共65处敏感点采取了隔声窗措施,47处敏感点采取了隔声窗加声屏障措施,37处敏感点采取了隔声窗、声屏障加拆迁的措施,4处敏感点采取了隔声窗加拆迁的措施,1处敏感点采取了拆迁措施。 全线噪声污染防治费用36303万元,其中声屏障投资18245万元,围墙投资100万元,隔声窗投资8190万元,拆迁9768万元。 (4)达标情况及效果 采取措施后,既有铁路边界铁路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规定的昼间昼间70dBA、夜间70dBA的标准;新建铁路边界铁路噪声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规定的昼间昼间70dBA、夜间60dBA的标准。敏感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或满足建筑室内使用功能。 2.振动 本次评价结合噪声的防治措施,对铁路沿线振动预测超标敏感点考虑搬迁或功能置换费用,待工程试运营期间实测结果确实超标再行实施。采取措施后,各预测值均能满足GB10070-88之“铁路干线两侧”昼夜80dB限值。 在施工期间部分施工机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振动影响,须在施工期间合理按排作业顺序,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以求有效降低施工期间环境振动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其对环境振动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3. 电磁 (1)电视接收受影响防护措施 工程完成后,列车产生的电磁辐射对沿线居民收看电视的影响可通过接入有线电视网或架高天线等措施来消除,同时可完全消除车体的反射和遮挡影响。建议对敏感点中受显著影响电视用户补偿有线电视入网补偿经费或架高天线或卫星天线购置费,共计35.65万元。 (2)牵引变电所的影响防护措施 本工程线路新建10座220kV的牵引变电所,根据类比分析,牵引变电在围墙处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远低于国家推荐的标准,但为了进一步降低电磁影响,减轻居民的担忧,建议对变电所进行最终选址时,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3)GSMR基站的辐射防护建议 本工程采用GSMR数字无线通信系统,到目前为止站址仍未确定。根据前面的计算分析根据前面的计算分析,以天线为中心沿线路方向两侧各20米、垂直线路方向各10米,垂直高度在天线架设高度至向下6米处的矩形区域可定为天线的超标区域(控制区),即超标区外辐射功率密度可满足小于8μW/cm2,符合标准GB8702-88和HJ/T10.3-1996的要求。要求在基站选址时应避免超标区域进入居民点范围,并尽量远离敏感区域。 4. 地表水 滨江站、太平桥站设计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其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宾西北站、宾州站、方正站、依兰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宾西东站、胜利站、双龙湖、得莫利站、高楞站、达连河站、宏克力站、平安屯站生活污水经SBR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前霍家屯站、后沟屯站、陆家沟线路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设100m3污水贮存池1座,定期外运至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设计方案可行。 哈南站、孙家站本次工程无给排水工程,既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宾西站设计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附近沟渠,污水水质不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评价建议采用“以新带老”,增加SBR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后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新香坊站、成高子站本次无给排水工程。评价建议采用“以新带老”,增加SBR污水处理设备,两站既有生活污水经SBR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佳木斯动车存车场生活污水、封闭车厢集便污水经厌氧生物滤池处理后汇同佳木斯站污水一同排入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总口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佳木斯机务段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气浮过滤处理)总口污水汇合排入佳木斯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避免由于雨季的施工造成泥浆、机械漏油对水质的影响。桥梁施工挖出的泥渣、泥浆水应设沉淀池,沉淀后自然干化运走,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平泥浆坑及沉淀池,恢复地表植被。 施工过程中的隧道漏水含有大量的泥沙、泥浆及施工垃圾,应在隧道洞口及斜井出口设置沉砂池进行处理,以有效避免泥浆对河流下游的淤积和对地下水的污染,避免地下水资源的流失。 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加强环保意识,遵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工点造成的水污染将自然消失。 5.地下水 (1)隧道建设对地下水影响的防治措施 对隧道施工和运营期地下水进入隧洞或地下水漏失问题,一般设计中提出隧道施工中采取“防、堵、截、排”结合的防排水措施。隧道防水等级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规定的一级防水标准。 1)隧道防水 加强水文地质勘察,施工中加强封堵漏水点,地下水敏感的隧道段落采取“以堵为主,控制排放”的原则施工;在地下水较发育地段,采用超前帷幕注浆、径向注浆、超前管棚注浆等措施,使隧道施工对地下水位的影响降到最小。封堵大面积淋水或局部股流段落,减少水土流失。 在地质条件复杂、裂隙发育地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根据钻孔资料在施工期间采取相应的措施。 2)隧道内排水 施工过程中的隧道漏水含有大量的泥沙、泥浆及施工垃圾,应在隧道洞口及斜井出口设置沉砂池进行处理。沉砂处理后可以有效避免泥浆对河流下游的淤积和对地下水的污染,并设水泵等设施将经沉砂后的涌水导引至附近河流或用于农田灌溉,不应散排乱流,避免地下水资源的流失。 隧道内设置双侧水沟与中心排水沟,将运行期隧道渗出的水排出隧道,本评价建议将排出的水排入附近沟渠,使之渗入地下,回流地下。 (2)其他铁路工程建设对地下水影响的防治措施 1)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污染环节。 2)施工运输车辆加盖棚布,防止运输材料洒落,产生扬尘,影响区内环境。 3)合理调配土石方,土石方工程、建筑垃圾不能随意乱堆乱放,随意倾倒。地表腐殖土清除时集中临时堆放,临时堆土采取薄膜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时要注意支挡防护,尽量减少开挖面,减少对植被的影响。 5)严禁在暴雨时进行挖方和填方施工,雨天时必须在弃土表面放置稻草和其它覆盖物。 6)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井然有序的实施组织设计,对临时弃土、堆料、泥浆回收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7)建议增加专职或兼职施工环保管理人员及兼职环保监理工程师以加强具体的环保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止对水源地造成污染。 8)本工程在无法绕避的地下水经过地段,建议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与相关管理单位联系,广泛听取专家及管理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防护措施。 6.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为了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保证全线锅炉的统一性、便于管理,本次评价建议全线新建6整吨以下的锅炉,均采用蜂窝型型煤锅炉。烟囱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标准。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评价将本工程新增燃煤锅炉改为同等容量的型煤锅炉。既有的宾西站、哈南站、孙家站、新香坊站、成高子站、佳木斯站、佳木斯机务段的既有燃煤锅炉“以新带老”改为同等容量的型煤锅炉,烟囱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标准。 (3)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烟尘,土石方施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各个施工营地配备的临时性小型锅炉,排放的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这些影响也将随着施工结束而自然消失。 (4)本次大气治理投资1163万元。 7. 固体废物 (1)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其他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2)加大管理和宣传力度,使用降解速度较快或回收价值较大、安全卫生指标合格的纸质快餐盒和光—生物双降解聚丙烯快餐盒。 (3)落实旅客列车垃圾定点投放制度,严禁随意就近投放。对旅客列车垃圾在车上设置垃圾袋,在哈尔滨站、佳木斯站统一投放,集中收集后定点存储,及时与车站办公人员、旅客候车生活垃圾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在车站对旅客进行环保宣传,增强旅客环保意识,尽可能减少垃圾随地乱扔的现象,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4)锅炉炉渣就近集中后作为建筑材料用于筑路或作为保温填料等予以利用。 8.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植被保护措施 1)工程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方案比选时采用增大桥梁比例,正线桥梁总长度154064.01m,占新建线路总长度的45.74%,以尽量减少永久占地量。 土石方工程本着移挖作填、充分利用的原则进行合理调配,路堑开挖的土石方等充分利用,作为路基土方和临时工程及桥涵的填料,以节约取、弃土场用地。 这些措施可缓解铁路建设与土地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 2)本工程挖方远大于填方,挖方尽可能地利用填方,经土石方调配后,全线共需取土1200.25×104m3,工程设计共选择取土场38处,新增临时占地102.81hm2,其中6处为采沙场、14处为采石场,10处为坡地取土场,8处为坑洼地取土场。采石场,采沙场采用外购形式。 取土作业对植被的影响甚微,在取土后通过加强施工期防护及取土后植被恢复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恢复由于取土引起的植被覆盖率降低,在一定时间内,可恢复或改善该处生态环境。 3)弃土(渣)场选择在植被稀疏的洼地,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植被造成影响,同时做好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措施,弃土场在有条件时优先考虑造田、复耕。 4)临时工程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或站区范围内的永久征地和城市用地,减少新占地。本次设置的4处临时材料厂全部利用既有车站(哈尔滨站、宾西地方铁路宾西站、香兰站、佳木斯站),不新增临时占地。 5)项目周围农村道路网较为完善,故少量施工便道作为农村道路继续使用,并在两侧种植杨树,绿化美化环境,其余部分施工便道翻垦整地后恢复为耕地或恢复植被,原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的全部恢复为耕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草地的恢复为草地,并种植小灌木。 6)占用耕地的临时工程,使用前剥离0-30cm厚表层土,用于使用后恢复植被。 7)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基本农田和耕地占用的补偿,以保证当地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8)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及地方保护树种,应当进行移栽措施。对于适于移栽的小树苗或经济价值较大的树种,也应当进行移栽。 9)路基边坡绿化 路堤边坡高度小于3m采用种植紫穗槐防护。城市枢纽、车站及环保敏感区可采用三维排水柔性生态边坡防护工程系统。 10)车站路基两侧、站区内生活区、综合维修车间、维修工区内进行绿化。 本工程通过采取路基边坡植物措施、沿线绿化种植乔木或灌木以及临时场地、弃土(渣)场区绿化等措施,全线共新植乔木731.53千株,灌木23890.61千株,播撒种草及绿化237.52hm2。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对于改善沿线生态环境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路基工程防护措施 全线路基和站场、桥涵范围主体工程在满足自身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对各类边坡、路基两侧均进行了相关的防护;对线路两侧和站场进行了完善的排水工程设计,排水工程设计标准较高,过水能力满足要求。 路基工程临时防护采用设置挡水埂、装土编织袋急流槽的措施。本次共设置挡水埂60.103m,装土编织袋急流槽12021m。 表层土临时防护:堆放场周边设装土编织袋临时拦挡,临时拦挡堆砌成顶宽0.5m,高1.0m,底宽1.1m的梯形断面,平均堆高4m,并在表面采用密目网覆盖。临时堆土点选择在地势平坦的征地范围内。 (3)站场工程防护措施 1)工程车站设置在满足铁路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在地势平坦坡度较小的开阔地带占用荒地,占用的耕地均为旱地,减少了土石方作业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对站场挖方产生的弃方集中堆置,并采取工程及绿化措施防护,减轻水土流失。 (4)桥梁工程防护措施 1)对个别地段因设置桥墩可能加剧河道冲刷的,采取加固堤岸及浆砌片石护岸工程措施。对桥头锥体坡面进行干砌片石或浆砌片石防护,避免河水、洪水冲刷。 2)河道部分的桥墩施工尽量选择枯水季节,避开丰水期,有利于减少工程投资,控制环境干扰。 3)对于最终废弃的泥浆,需集中收集后由专用泥浆罐车转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理。在转运工程中,需加大对运输车辆的监理力度,严防中途偷排或遗漏。 (5)隧道工程防护措施 1)应加强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和环境保护设计工作,做好施工方案;对环境有影响的隧道施工方案应严格贯彻“以堵为主,控制排放”的原则,采用超前灌浆等含水层封堵工艺;实施严格的隧道施工监控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隧道施工管理,选择有丰富经验的隧道施工单位,委派专业施工监理,避免因违规施工引发涌水事故;施工期和运营初期,对沿线隧道周围重要取水井的水位和水质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确保周边用水户用水安全。 2)在下一阶段的勘测设计中,建议加强地质勘探工作和土石方合理调配,隧道出渣尽量用做路基填料,进一步减少隧道弃渣量,从而减少本工程对土地和植被的占压和破坏。 不能利用时,隧道弃渣场的选择,应结合地方规划,尽量少占耕地,或回填取土场。应充分考虑其下游建筑、设施的安全性,弃渣场不宜设在村庄的上游,避免由于砌渣的坍塌对居民安全造成威胁。隧道弃渣不能压占河道,应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下设浆砌片石挡墙。同时,弃渣场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复耕、造地、种草、植树等绿化措施,边坡做好工程防护。若由于施工进度的原因,隧道施工先于路基、站场工程,其出渣应选择合理位置临时堆放,严禁堆放在沟口或河滩阶地,根据地形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6)取、弃土(渣)场防护措施 取土场: 1)贯彻集中、就近取土原则,优先利用既有取土场及其它企业的废渣土。 2)取土场位置的选择应取得当地政府、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配合,在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结合当地水利、农田建设规划、环境建设规划,通过协商确定。 3)取土前,应规范取土程序及施工工艺,切忌在取土场内乱开乱挖,导致恢复治理比较困难。 4)土丘、荒坡地段的取土场,取土后应进行开挖区坡面规整、底面整平清理及种草、植树等绿化治理。 弃土(渣)场: 1)先挡后弃原则,弃渣前应在设计位置先修建挡渣墙,然后弃渣,弃土和弃渣分层堆放,并压实; 2)由于沿线表土资源缺乏,弃渣场应尽可能剥离表土,并采取临时拦挡措施; 3)对于周围汇水面积较大的弃渣场,应在其周围设置适宜的排洪沟,防治径流对弃渣场的冲刷,排洪沟与田间道路交叉处设置路涵进行过水; 4)占压农村田间道路的应按原标准进行恢复; 5)排洪沟与原排水系统连接处设置消能设施; 6)弃土(渣)场弃渣结束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场地进行平整修复,回填表土(40~50cm)复耕或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有条件的弃渣场用20cm厚粘土层压实形成隔水层,再覆盖表土40cm~50cm。堆渣边坡进行植草防护。 (7)铁路阻隔缓解措施 正线新建桥梁、涵洞的设计流量均按1/100频率设计(依兰牡丹江特大桥,采用1/300洪水标准校核)。 对于没有形成径流通路,沿地面漫流的路段,在线路两侧分别平行于铁路方向设置排水沟,并根据地形地势将其引至附近的铁路桥涵处,以此形成两侧的漫流通路,保证铁路两侧漫流的地表径流的互通性。 排水沟设置原则:排水沟的设计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尽量选择在地形、地质较好的地段通过,以节约加固工程投资。排水沟的出水口引接至天然沟河,不应直接使水漫流。 以上措施能够满足沿线居民农业生产、运输、生活等的需要,满足动物活动和通行,满足水流畅通 (六)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 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 工程距离依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最近距离大于400m,由于该区域设置有依兰站,列车进出站运行速度缓慢,发生倾覆的概率极低,且该水源地属于地下水,因此风险因素识别程度较低。工程距离牡丹江水源地取水口约4km,且位于取水口下游,因此风险因素识别程度较低。 2. 风险防范措施 (1)施工前制定应急预警制度。 (2)线路运营期间如遇铁路行车事故,或有污染物泄漏,且有可能危及水源地供水安全的,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 (1)组织机构及职责 哈佳铁路沿线各站、所均应建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当发生运输事故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预案的各项应急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1)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设如下工作组:哈尔滨铁路局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事故处置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信息报道组、专家咨询组等。 (2)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哈尔滨铁路局管内的哈佳铁路沿线各站、所要及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进行预警演习。 2)预防预警行动 按照国家的安全管理规定,全局管内要严格运输管理,强化作业标准,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尽快予以消除。 3)预防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并完善哈佳铁路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使路局、站、所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形成信息通道。 (3)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分级 根据事故现象、事故性质、周边人文地理环境、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铁路事故应急预案分级管理。 2)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速报内容如下: 事故类型、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发生事故概况及初步分析、环境污染情况及对周边环境的威胁。 3)事故信息报送 事故信息须及时逐级向运输调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发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通报。 4)应急预案启动 当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报告内容确定后动应急预案级别,其工作状态由日常管理变为应急状态。 5)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 根据事故发生类别,利用有关监测设备,针对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及土壤造成的现买危害和可能产主的其他危害,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危导进一步扩大。 (4)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国家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发布原则、内容和规范性格式,审查并确发布时机及方式,向媒体和社会通报。 (6)应急保障 事故发生后应确保通信与信息畅通、应急救援的保证。 (7)事故后期处理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直按照国家及铁路部门规定,对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及时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