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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研究生因站座票同价起诉铁路局 法院称不负责票价未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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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2: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1-22 09:14
虽然受理后胜诉的几率基本为0,但法院拒绝立案的理由更雷人!

对!尤其是以“铁路票价问题不在其负责范围内”为理由。
要是这理由都成立,法院就只能是饭桶了!
发表于 2013-1-22 13: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1-22 12:38
动车的“座位使用费”在哪里?请明示,谢谢!

动车车票依据文件,铁道部用的是,原国家计委计价管(1997)1068号文件。
发表于 2013-1-22 13: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卖站票,春节有多少人回不了家。
发表于 2013-1-22 13: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cbs_cdj_bb 发表于 2013-1-22 13:15
动车车票依据文件,铁道部用的是,原国家计委计价管(1997)1068号文件。

其中“座位使用费”在哪里?哪个文件我也有,怎么也找不到“座位使用费”的字眼。
发表于 2013-1-22 13: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比 于 2013-1-22 13:45 编辑
中国东方红 发表于 2013-1-22 12:44
对!尤其是以“铁路票价问题不在其负责范围内”为理由。
要是这理由都成立,法院就只能是饭桶了!

看来铁路运输法院仅仅跟铁道部、铁路局从行政隶属关系上断钩还远远不够!更需要改变的是铁路运输法院从业人员的那种“铁路思维”、“铁路意识”和“铁路作风”!
发表于 2013-1-22 13: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1-22 13:38
看来铁路运输法院仅仅跟铁道部、铁路局从行政隶属关系上断钩还远远不够!更需要改变的是铁路运输法院从业 ...

我过去就想过,铁路公检法脱离铁道部后应该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人员轮换以提升水平提高素质,彻底摆脱就有思维。
发表于 2013-1-22 21: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不是很关注这个问题,现在看到成了坛内热点难以不关注了。

觉得该研究生朋友在决定起诉前应先全面考虑下问题,不应只想到站着该不该比坐着便宜,还该想到有坐着的人中途下车座位空出来(即复用座)你要”填补“的时候收你差价你是否能干——这个要不能干的话,建议就不要起诉了,因为这就是只要对方赋予公平却不想要自己履行公平,于法律原则不符。
发表于 2013-1-24 03: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比 发表于 2013-1-22 11:39
说的就是!还研究生呢,连基本的诉讼策略都不懂。打这样的官司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诉讼目的,找准法律依据; ...

不立案很正常,只能说这研究生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告的是票价高,但是起诉的对象是铁道部,铁路票价不归铁道部管,所以说法院不立案的理由很充分啊。他如果是告发改委,没准至少能立个案。
发表于 2013-1-24 11: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皓月当空照 发表于 2013-1-24 03:48
不立案很正常,只能说这研究生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告的是票价高,但是起诉的对象是铁道部,铁路票价不归 ...

起诉对象如果是铁道部和发改委,那应该进行行政诉讼,铁路法院不立案就是正常的,因为铁路法院没有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现在这个研究生是以民事诉讼起诉铁路局,虽然理由很牵强,但不是铁路法院不受理的理由。铁路法院应受理,但会以证据不足判该研究生败诉。目前铁路法院不受理的的理由不对,程序也不对!
这个研究生的确没有法律常识,或者说根本不懂。
发表于 2013-1-25 11: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伙就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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