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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近期签订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100.1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阿根廷内政与交通部签订了约34.3亿元人民币的电动车组销售合同。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车运输分公司签订了总计约16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约15.3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ROY HILL INFRASTRUCTURE PTY LTD公司签订了约9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签订了约6.7亿元人民币的内燃动车组销售合同。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铁路局签订了约4亿元人民币的350公里速度级高速综合检测列车销售合同。
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南车二七车辆有限公司分别与宝鸡华海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总计约3.8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签订了约3.4亿元人民币的100%低地板有轨电车销售合同。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与铁道部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1.8亿元人民币的轨道检查车销售合同。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约1.7 亿元人民币的城轨车辆销售合同。
11.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眉山车辆有限公司与毛里塔尼亚SOCIETENATIONALE INDUSTRIELLE ET MINIERE 公司签订了约1.6 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1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与铁道部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约1.5 亿元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1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与尼日利亚KINTECHNIGERIA LIMITED 公司签订了约1 亿元人民币的内燃动车组和客车销售合同。
上述重大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1 年营业收入的12.4%。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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