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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辽宁省以《关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1343号)和《关于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 1781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由铁道部和辽宁省共同出资建设,资本金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站前工程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
2.2建设规模
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是规划建设的东北东部铁路通道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位于辽东半岛、黄海之滨,线路总体走向呈西南~东北向,西起大连金州区登沙河,经普兰店市、花园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庄河市,范围为登沙河站(含)~庄河西站(不含),及相关改线、联络线、专用线、施工便线,正线长度85.18km,相关线长度13.431km,其中正线桥梁长度35.133 km,占正线线路长度的41.2%。
主要技术指标: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 200k;最小曲线半径:一般3500m、困难2800m;最大设计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部分1050米;牵引种类:电力牵引;列车类型:动车组、HDX系列;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30月。
2.4招标范围
东北东部铁路通道登沙河至庄河段改造工程道路改移、管线路防护(铁路产权)、临时用地、三电迁改、路基(不含区间路基地段电缆槽、综合接地贯通线部分、降噪声等工程)、桥涵、轨道、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不含站台雨棚、旅客地道、站场机械设备等工程)、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不含站后过渡工程)、综合接地、接触网预留基础、综合管沟、配合辅助工程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站前工程招标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DZ1和DZ2)。
DZ1:
主要工程内容:DK66+500-DK110+432,正线长度43.932公里,联络线及专用线线路长度4.54公里,金城线施工过渡便线5.39公里,DK66+500-DK119+481段制架梁和铺轨工程,DK66+500-DK110+432段三电迁改。
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433.7万立方米,特大桥8座19420延米,大桥1座227延米,隧道(明洞)160延米,轨道115.65公里,铺轨基地1处,制存梁场1处。
DZ2:
主要工程内容:DK110+432-DK152+500,正线里程42.068公里,联络线线路长度1.94公里,城庄地方铁路改线2.58公里,DK119+481-DK152+500制架梁和铺轨工程,DK110+432-DK152+500段三电迁改。
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561.5万立方米,特大桥8座14371延米,大桥2座481延米,隧道(明洞)120延米,轨道78.22公里,铺轨基地1处,制存梁场1处。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DZ1标段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DZ2标段具有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同时具有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不具有铁路铺轨架梁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的子公司、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子公司组成按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主办方)。
3.1.3 具有合法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近五年独立承担(含正在承担)200km/h及以上标准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DZ1标段还需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1.5 所有标段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 本次资格预审DZ2标段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3年1月 7日至2013年1月 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不邮购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14 时00分至2013年1月17日16 时 0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7 日16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第一开标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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