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条 南口—康庄间列车运行办法 1.列车运行的规定 (1)上行列车机车,必须做好配闸工作,机车闸缸压力经常保持在50 kPa~100 kPa(途中调压时可缓解)。 (2)康庄—八达岭间,青龙桥西站、青龙桥站—54公里信号所间为双线半自动闭塞。 (3)康庄—南口间各站有上行列车待发或南口—西拨子间各站有下行列车待发,发车站请求闭塞时,接车站在未准备好接车线路前,禁止承认。接车站接车时,须确认列车到达时刻,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4)在长大隧道内被迫停车时,司机不需征得运转车长同意即可退行。此时运转车长不得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且应负责前部瞭望。机车退出隧道后立即停车。 (5)司机于康庄站开车前须确认后部车辆制动状态,车辆乘务员在途中发现车轮有高热或有异状时,应与运转车长联系,延长停站时间凉轮。 (6)为了防止货物列车在八达岭站停车再开起动困难,列车调度员应掌握青龙桥西站发出下行列车和西拨子站发出上行列车的时机,不准使上行货物列车在八达岭站停车等会。 (7)遇天气不良(雨雪),康庄、南口两站发出的货物列车需减吨时,应按牵引定数上下行各减少10%。 (8)列车调度员应掌握在该区段内不得缩短运行和站停时间。 (9)南口—康庄间引导接车时,收回引导信号时机为机车越过引导信号后。 (10)青龙桥西站接入双机牵引客车时,允许第一位机车越过接车线末端警冲标一次停妥。第二位机车及客车体严禁越过该警冲标。机车转头时必须经由1/3号道岔,列车尾部虽不压标亦不得经5/7号道岔转头。 (11)青龙桥站Ⅰ道接入上行旅客列车时,进站限速15 km/h。允许本务机车越过接车线末端警冲标一次停妥,客车体严禁越过该警冲标。机车必须经Ⅲ道转头,在返回运行至Ⅰ、Ⅲ道上行发车端警冲标内方50 m处应一度停车,鸣笛要道,扳道员显示股道开通信号后方准动车。扳道员在显示股道开通信号前,必须再次确认列车确已停在警冲标内方,不得臆测。 (12)南口站3、4道接下行旅客列车时,允许尾部压标,3、4、5、6、7、8道不准发上行列车,3、4、5、6道停止调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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