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银卡会员购买G7059次南京至上海商务座车票,票面票价为307元,公布票价为438元,会员等级积分倍数为5,票价折算系数为0.5,所获乘车积分为:307×5×0.5=768分
(6)乘车积分将在会员乘车到站20天内自动进入会员帐户,并同时计入消费积分和升级积分。
4.3 活动积分累积
活动积分依据铁路公布的主题活动有关规则计算并累积。
4.4 积分补登
(1)会员发现乘车积分记录有遗漏,可在车票载明的开车日期20天后至6个月内通过
www.12306.cn网站提交积分补登申请。
(2)如会员发现活动积分有遗漏,请与活动主办方联系进行积分补登。
4.5 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自进入帐户当月起连续36个自然月,过期自动作废。
4.6 积分查询
(1)会员可登陆网站、拨打客服中心的客服电话(12306)进行积分查询。
(2)客服中心于每月下旬通过电子邮件向会员发送上月积分帐单。
5.积分兑换5.1 积分兑换原则
(1)会员帐户消费积分累积达到10000分时,即具备首次兑换资格,兑换时1积分相当于1分人民币。
(2)消费积分可用于兑换铁路所有列车车票(国际旅客列车、往返香港的旅客列车及网站限定列车车次除外)、铁路增值服务或延伸服务。
(3)进行消费积分兑换时,按照“先累积先消费”的原则进行即时扣减。
(4)消费积分兑换时只允许使用单一帐户,不可透支,不可混合支付。
5.2 兑换车票
(1)会员可通过网站为本人或指定的兑奖受让人兑换全价直达票。
(2)兑换车票应在铁路车票预售期内,且每张车票不少于5000积分。
(3)积分兑换的车票不予办理挂失、改签和退票。
(4)兑换的车票票面不显示票价并标识“赠”字。
5.3 兑奖受让人
(1)每名会员最多可设置8名兑奖受让人。
(2)首次建立兑奖受让人名单即刻生效,不扣减积分。
(3)新增兑奖受让人,每一人次扣减1000消费积分。
(4)新增兑奖受让人将在新增成功60天(含当天)后生效。
(5)删除兑奖受让人即刻生效,不扣减积分。
(6)每个自然人最多同时成为5个会员的兑奖受让人。
5.4 兑换铁路指定产品和服务
积分可兑换的铁路增值服务、延伸服务及其兑换规则另行公布。
6.其 它6.1 客服中心有权修改或终止本规则。
6.2 帐户密码是会员帐户的重要识别标识,如因会员个人原因造成帐户密码丢失或泄露,导致积分被盗用等后果,客服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如发生出售或交易积分,呈报任何虚假、错误资料或其它由客服中心认定为不当的行为,有权取消会员帐户,已累积的积分及先前兑换但尚未使用的奖励车票也将失效。
6.4 责任的免除和限制
(1)如遇到不可抗力(地质灾害等)、计算机黑客袭击、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拥堵、供电系统故障、电脑病毒、恶意程序攻击等其他不可归因于客服中心的情况,导致本规则无法执行时,客服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会员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的漏洞,损害铁路或其他会员的权益,客服中心有权终止该会员资格,取消已获积分,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3)如果客服中心发现有影响会员帐户及信息安全的行为,则有权对会员帐户实施保护。必要时需会员重新验证身份方可继续使用帐户。
6.5 客服中心有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规则发生变化以网站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