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节前,友人出差乘坐大连——沈阳北的T5305次列车软席从鞍山到沈阳北。列车在晚点约10分钟到达沈阳北时,一乘客将超大超重的箱子单手从行李架上拖下,直接砸中友人的颈部。幸好乘警在场,及时拦阻了企图开溜的肇事人,并叫来列车长处理。乘警让肇事方写下事件经过,留下当事双方及列车方联系电话,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友人请列车长出具客运记录并移交沈阳北站处理、送医,但当班女性列车长以列车晚点需他组织折返为由拒绝出具,并要求友人自行下车找沈阳北站处理。友人告知该列车长,称自己也是铁路家属,了解类似事故的处理流程,如果没有客运记录且车长不出面移交的话,沈阳北站是不会管的,但该列车长却冷冷的说,没有时间交接,要么你自己下车找车站,要么跟我们的车返回大连处理!
友人无奈的下车,找到沈阳北站值班人员,果然因没有客运记录和移交手续,对方表示无法确认,只是帮友人送出站外打上出租车。友人到达酒店感觉十分不适,联系肇事方当事人,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脱,联系当班列车长,该列车长只是表示协助联系肇事方。时间一点点过去,友人给我来电求助,问明情况后,要得当班列车长电话号码,直接打过去。
我质问该车长:为啥拒绝出具客运记录?为啥不向沈阳北站移交?
该车长辩称:列车晚点,时间不够,已经留下肇事方电话,也联系过肇事方。
我:现在受害方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在列车上发生这样的事,列车长就是第一责任人,你为什么不按照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处理?
该车长问我:大哥,您是铁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的?
我说:你甭管我哪个单位的,你现在先向大连客运段领导汇报,由他们联系沈阳北站尽快将受伤旅客送医救治,处理结果向我反馈。如果在1小时后,人还没送到医院,我将这个事情升级到铁道部,由他们协调处理!
1小时候,我电话联系友人,友人说沈阳北站给他打了电话,但没人来。我拨通了铁道部运输局某处电话,说明了经过,请他们协调处理。对方说马上联系,同时建议我拨打一下12306,由12306同时监督处理,这样效率会很高。很快,友人电话给我,沈阳北站人员到达酒店,准备带他去医院救治,肇事方也在当值乘警的督促下也赶到了酒店。当班车长也电话回复说已经补齐手续,通过大连客运段移交到沈阳北站处理。
次日一早,电话联系友人,得知由于铁路医院条件所限,无法做核磁共振成像,昨晚被120救护车带着跑了4个医院也没做成。今早又跟沈阳北站为救护车和核磁共振成像费用产生纠葛,于是在8:30又致电铁道部运输局某处。几分钟后,沈阳北站致电我,表示误会,称他们调拨资金有个手续,为了节省时间,建议旅客先垫付资金,回到铁路医院后报销,其他医疗费用都是由铁路医院(沈州医院)垫付并直接跟路局结算,不必担心。于是致电友人,让他们先垫付资金,尽快做核磁共振成像。不久,又先后接到大连客运段车队和当班车长电话,先是表示已经通过段领导联系沈阳北站,请求他们尽快调拨资金,并已经安排队长、书记和当班车长到沈阳探望旅客并协助处理,同时苦苦哀求,说该车长还年轻,这是当车长后跑第二趟车就出了这事,没有经验,请我们不要将事情捅到铁道部,并希望我撤销投诉。我说,要说该车长没有经验咱还真不信,那种推诿责任和对旅客冷漠的态度可不是一次两次炼成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以后的事的确像沈阳北站所承诺的那样,友人及其家属对沈阳北站的处理还是相当满意的。唯一搞不懂额就是大连客运段的那位车长,真是惜字如金,这事本来就跟她没太大关系,明显的第三者责任事故,做个记录移交就行了。做了这个客运记录,家属还得感谢她。有了这个客运记录,就可以从铁路强制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支出,也可以据此向所在单位申报工伤。现在弄得,这位列车长扛了本该别人扛的责任,还给自己单位惹了一身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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