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6月27日,一名男青年用涂改后的火车票进站时,被细心的铁警发现。该男青年受到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当日23时50分,运城火车站民警杨运泽在进站口执勤,发现一名男青年手持火车票犹犹豫豫、神色慌张,便上前要求其出示火车票和身份证。杨运泽发现该男青年所持的火车票上,乘车日期6月28日字样中的“8”有被蓝色圆珠笔涂改过的痕迹。
经民警调查,该男青年李某,盐湖区人,前几日购买了6月26日凌晨发往太原的火车票,由于有事误了当天当次火车。27日,他想乘坐火车,但不想掏钱买票,就动了歪念头,把车票上的6月26日的“6”,用蓝色圆珠笔改成了“8”。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变造有价票证,车站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依法收缴经涂改的火车票。
在此铁路警方提醒:如旅客遇到购买火车票后出行时间有变的情况时,请按规定及时到车站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且不可私自涂改车票,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运城《黄河晨报》□记者 刘亚 通讯员 荆育生 吴世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