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旅游列车开行方案及运行时刻自2009年11月11日零时起实行。 1.根据市场需求,对旅游列车运行径路、运行区段、途中景点停站、停留天数、到发时刻进行了优化调整。确定旅游列车运行主线39对。具体开行方案及运行时刻表见附件1、附件3。 2.结合汉丹、襄渝双线改造工程竣工及大理~丽江新线开通,开行该地区旅游列车。 1.旅游列车开行必须严格遵守《旅游列车开行管理办法》及其它文电的有关规定。各铁路局要加强组织,切实保证旅游列车的开行效益。 2.各铁路局原则上要按旅游列车开行方案确定的运行时刻、运行经路及途中景点停站组织、审核、申报旅游列车开行计划,不得安排串线、拼线计划。铁路局报送旅游列车开行方案必须经铁路局内各有关部门会签,对部审批后的旅游列车开行计划铁路局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停运,并建立兑现考核机制。 3.旅游列车开行时影响货物列车运行时刻按调度调整办理。各铁路局在调整基本运行图的同时要对旅游列车一并进行调整并公布执行。 4.开行旅游专列必须使用时速120km/h客车车底,并优先使用空调车底担当。对使用空调车辆编组的旅游列车,由担当局与有关铁路局联系解决好加油问题。 5.受站台长度影响,开行到大理、丽江的旅游列车编组不得超过15辆,开行到青岛的旅游列车编组不得超过16辆。 6.开行旅游专列原则上使用货运机车担当,按货运机车交路接运。使用HXD3型机车担当时,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其它货运机车担当时,运行速度不超过100km/h。有关机务担当方案见附件2。 7.北京西~重庆Y191/2次由北京局HXD3型机车在新乡接运,新乡~郑州北间单机接运,机车在新乡站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防止乘务员超劳。 8.对进京的旅游列车担当局要重点组织,安排好在北京的折返交路,减轻北京地区车底存放压力。 9.占用施工天窗的旅游列车,在安排开行计划前由担当局洽有关铁路局确认是否安排施工,遇施工时应调整开行日期。 10.旅游列车运转车长值乘区段比照现行旅客列车办理。 11.利用同一旅游列车运行线开行不同方向的旅游列车或与其他方向列车共线时,列车在共线区段不得同日开行。遇两局提报同日开行的计划时,由部运输局营运部平衡调整。 12.部运输局前发“运调技术[2009]250号”文件自2009年11月11日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