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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olicema1031

【公告】论坛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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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22: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你先想好再说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22: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dzxn 于 2009-9-26 22:13 发表


新、旧法总得有个衔接的过程吧,你今天公布了今天就执行,谁知道你公布了个新的规定?国家制定法律还要提前宣传一段时间才能执行呢!

我不想让华北中原乱的不成样子。按照您的意思,就是在论坛里相互攻击、辱骂不应该这样处理?我是管理论坛的,我要负这个责任。法不禁止则自由,但是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的工作就是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22: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铁电子 于 2009-9-26 22:17 发表
版主,你先想好再说吧

想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22:3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华北中原的任何一位车迷都没有矛盾,我谁的号都不想封,大家在华北中原和睦的在一起,哪有现在这么多事?但是事既然出来了,就要有解决的办法。
发表于 2009-9-26 23: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用重典(也许措辞不当,总之是指目前这种局面),版主也是想给大家一个和平讨论的环境和和谐的论坛气氛。不管谁挑起了事端,不冷静的回击和争吵也是不应当不理智的。对论坛有消极影响,在国庆即将到来之时,版主这么做也是无奈之举。
总之希望大家能够冷静,即使心里不爽也不要在发帖子表达,这样容易引起争吵冲突使事情恶化。其实版主很难做人,有很多好车迷就是因为一时不冷静而说了影响气氛的话,这不是有意的,但是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如果版主不处理,那估计又会有人说版主护犊子了。既然要净化论坛,那必然要对争吵和不当发言作出处理。在这点上我支持马队。不过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发言一定要理智,一定要考虑后果,一定要使用合理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论坛的和谐气氛!
发表于 2009-9-27 09: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22:35 发表
我和华北中原的任何一位车迷都没有矛盾,我谁的号都不想封,大家在华北中原和睦的在一起,哪有现在这么多事?但是事既然出来了,就要有解决的办法。

处理地域问题还是要先调解一下的,老弟,如果调解无效再用重典不迟啊
发表于 2009-9-27 09: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22:20 发表

我不想让华北中原乱的不成样子。按照您的意思,就是在论坛里相互攻击、辱骂不应该这样处理?我是管理论坛的,我要负这个责任。法不禁止则自由,但是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的 ...


肯定得处理,但你首先得让大家知道你又出了个最新规定对不?总不能规定一出立刻封人吧?
发表于 2009-9-27 10: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京局津段1478 于 2009-9-27 09:05 发表

处理地域问题还是要先调解一下的,老弟,如果调解无效再用重典不迟啊

没错,我也是这个意思

北客。。。。。
发表于 2009-9-27 11: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否认肯定有CJ方面的人员有扰乱论坛的嫌疑,也暴露出我论坛的漏洞阿
发表于 2009-9-27 11: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 hbuwzw 的帖子

哇,很久不见老斑竹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1: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说得容易做的难,在论坛这个虚拟的社会,真是面目很难知道,每个人的特点也很难知道,来论坛的用以也很难知道。这次处理,对某些车迷来说肯定是难以接受。但是或又说回来,不封号是不是可以在论坛里互相攻击、为所欲为?这些人把华北中原当成什么了?自己发泄的地方,或是攻击的工具?这次处理,我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这样的,我不想封任何一位车迷,但是既然决定了,就执行下去,这没有任何问题。
发表于 2009-9-27 11: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对此事件的处理应结合平时的一贯表现考虑,对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和蓄意挑事的马甲,应当区别对待。

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敢用真实网名,对频频攻击自己地方的人偶尔有过激言论,却与马甲一样的处理结果,这是助长挑事之人及其马甲的气焰,

个人认为,对于高密站,版主可以对其不当言论进行编辑后,对其解禁。
发表于 2009-9-27 12: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胶济客专 于 2009-9-26 19:12 发表

是的,高密站以前发过不少运转帖子,是真心想做车迷的,在马甲的挑衅下才口不择言的,应当区别对待。

某些人及其马甲,除了挑事就是挑事,马甲被禁了,本人还逍遥法外,难以体现公平呀。

谁说不是。那些找茬的除了损失个马甲,什么影响都没有。而坦荡不用马甲的人,反而被封?
让人想起小人得志这个词!
不要忘记,自始至终,我们山东车迷没有主动挑起过任何的争端。但是不意味着我们老实,我们软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发表于 2009-9-27 12: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19:53 发表
根据版规的有关精神,对包头华北第三禁止发言至10月12 日

一个首先挑事,恶意攻击的马甲,能够跟一个普通网友同等待遇吗?
发表于 2009-9-27 12: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22:20 发表

我不想让华北中原乱的不成样子。按照您的意思,就是在论坛里相互攻击、辱骂不应该这样处理?我是管理论坛的,我要负这个责任。法不禁止则自由,但是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的 ...

怨有头,债有主。挑事的根反击的能等同吗?
法律上还有正当防卫一说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easue 于 2009-9-27 12:14 发表

怨有头,债有主。挑事的根反击的能等同吗?
法律上还有正当防卫一说呢!

不希望和山东车迷有矛盾,我只对论坛事务
发表于 2009-9-27 13: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7 12:16 发表

不希望和山东车迷有矛盾,我只对论坛事务


斑竹和山东车迷没有矛盾,不过对于版内通过对济局来诋毁山东车迷的马甲不及时的处理造成了现在的状况

所以建议稍微有些苗头的贴子要及时的和发贴人沟通,
发表于 2009-9-27 13: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胶济客专 于 2009-9-27 11:59 发表
版主对此事件的处理应结合平时的一贯表现考虑,对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和蓄意挑事的马甲,应当区别对待。

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敢用真实网名,对频频攻击自己地方的人偶尔有过激言论,却与马甲一样的处理结果 ...

同意胶济的说法,管理手段应当是因人而异的,粗放手法不适合我们的网站和网友
发表于 2009-9-27 15: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ityfans 于 2009-9-27 13:55 发表

同意胶济的说法,管理手段应当是因人而异的,粗放手法不适合我们的网站和网友



我做斑竹的时候是先沟通,沟通无效再进行处理。除非是明显的恶意行为才会直接处理(比如刷屏。。。。)

一般在沟通环节多数问题就解决了,不需要行政手段了。我认为多数网友是通情达理的~~
发表于 2009-9-27 15: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版主尊重民意 在警告后解除网友“高密站”的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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