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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dzxn 于 2009-9-26 22:13 发表 新、旧法总得有个衔接的过程吧,你今天公布了今天就执行,谁知道你公布了个新的规定?国家制定法律还要提前宣传一段时间才能执行呢!
原帖由 西铁电子 于 2009-9-26 22:17 发表 版主,你先想好再说吧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22:35 发表 我和华北中原的任何一位车迷都没有矛盾,我谁的号都不想封,大家在华北中原和睦的在一起,哪有现在这么多事?但是事既然出来了,就要有解决的办法。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22:20 发表 我不想让华北中原乱的不成样子。按照您的意思,就是在论坛里相互攻击、辱骂不应该这样处理?我是管理论坛的,我要负这个责任。法不禁止则自由,但是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的 ...
原帖由 京局津段1478 于 2009-9-27 09:05 发表 处理地域问题还是要先调解一下的,老弟,如果调解无效再用重典不迟啊
原帖由 胶济客专 于 2009-9-26 19:12 发表 是的,高密站以前发过不少运转帖子,是真心想做车迷的,在马甲的挑衅下才口不择言的,应当区别对待。 某些人及其马甲,除了挑事就是挑事,马甲被禁了,本人还逍遥法外,难以体现公平呀。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6 19:53 发表 根据版规的有关精神,对包头华北第三禁止发言至10月12 日
原帖由 seasue 于 2009-9-27 12:14 发表 怨有头,债有主。挑事的根反击的能等同吗? 法律上还有正当防卫一说呢!
原帖由 policema1031 于 2009-9-27 12:16 发表 不希望和山东车迷有矛盾,我只对论坛事务
原帖由 胶济客专 于 2009-9-27 11:59 发表 版主对此事件的处理应结合平时的一贯表现考虑,对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和蓄意挑事的马甲,应当区别对待。 一贯表现良好的车迷,敢用真实网名,对频频攻击自己地方的人偶尔有过激言论,却与马甲一样的处理结果 ...
原帖由 cityfans 于 2009-9-27 13:55 发表 同意胶济的说法,管理手段应当是因人而异的,粗放手法不适合我们的网站和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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