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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你认为火车20%退票费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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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5: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一篇报道~
文中律师也许有炒作嫌疑
但是就20%退票费本身是否合理合法呢?


律师告铁路部门收20%退票费终审被驳回
      认为铁路部门收取20%的退票费不合理,律师孙在辰将北京市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退票费85元。昨天上午,北京市铁路中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驳回上诉。
   律师质疑20%退票费
  律师孙在辰称,今年2月1日,他买了4张北京到盘锦的火车票,票价总计432元。2月4日,因安排有变,孙在辰到北京火车站办理退票。退票时,铁路部门收取票面价格20%的退票费,共计85元。
  孙在辰认为,自己退票时正值春运,车票非常紧张,除车票印刷成本外,自己没有浪费任何资源。“如果20%是退票的成本补偿,那10元车票和1000元票价的退票成本怎能相差100倍?如果是罚款,铁路企业不是行政单位,没有罚款权;若是违约金,鉴于运输合同的特殊情形,法律保护乘客的退票权;若是赔偿金,旅客提前要求退票,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怎能收取退票费?”对于退票费的“说法”,孙提出质疑。
   民诉被驳再提行政诉讼
  4月,因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孙在辰将北京铁路局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退票费85元。一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了孙在辰的诉求。孙在辰提出上诉。
  北京铁路中院经审理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得当。终审维持了原判,驳回孙的上诉。宣判后,孙在辰表示,这个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但称自己“不会放弃”。
  孙介绍,除此民事诉讼外,自己还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被一中院驳回。目前,行政诉讼案正在上诉中。
  - 新闻回顾 一中院一审驳回行政诉讼
  今年3月5日,孙在辰向铁道部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认为北京铁路局收取退票费属于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行为,其非法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应当退还其非法收费。
  3月12日,铁道部下达了不予受理决定书,称其申请事项不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对此,孙在辰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铁道部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8月7日,市一中院作出行政诉讼裁定称,作为铁路运输企业,北京市铁路局及其所属火车站收取退票费的行为,是企业从事日常经营活动的行为,不是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孙在辰的复议申请,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故驳回孙在辰的起诉。
  - 相关案例 律师告火车20%退票费违规败诉
  2005年2月15日,律师李苏滨购买北京西至河北廊坊的火车票,他因故无法按时乘坐火车退票,工作人员收取2元手续费,占票面价格20%。李苏滨认为,退票费应按《价格法》规定听证,否则就是“剥夺消费者监督权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2006年4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驳回上诉。

[ 本帖最后由 weile 于 2007-9-19 16: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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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9 15: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用的。

中国的法律师政府统治的工具,而不是法律本身……
发表于 2007-9-19 15: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投定法?
发表于 2007-9-19 17: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退得早重复利用率高,因此应当减免退票费。
发表于 2007-9-19 17: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受退票费那票贩子就更猖獗了
发表于 2007-9-19 17: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07-9-19 17: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ail 于 2007-9-19 17:29 发表
如果不受退票费那票贩子就更猖獗了

言之有理。
我觉得,应该按距开车时间退票收费,比如提前2天退,不收手续费。提前1天退,收10%。提前4小时退,收15%。4小时以内退,收30%。:)
发表于 2007-9-19 18: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铁路败诉,那以后客规就改成“车票售出后,一律不得退票”
发表于 2007-9-19 18:2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铁路,是国家给老百姓的福利,这不是汽车飞机,运人不是为了挣钱!中国铁路最期待的,是没有人坐火车,因为那样可以省出线路与机车车辆的资源,去运那最挣钱的煤碳与铁矿石……中国的货运运量的需求,铁路远远完成不了,他们都在排队等!请不要以服务行业的标准去要求铁路,中国铁路开客运是在自己给自己放血!你在中国坐火车,是给铁路添麻烦,你不是顾客,你更不是上帝!如果中国铁路完全私有不受国家任何管制,那么我深信,私有化后的第一个变动就是停开所有客运!
近两年来,有那么几个人,靠控诉中国铁路出了名,有记者有律师,他们利用了老百姓对中国铁路长期的误解报怨大书特书;他们以客运所处的客运服务的错误定位来刻意调难铁路;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误导民众、恶意炒作、借机出名!他们不是记者律师,他们是鸡者,他们是驴屎!
记住本人的话:请不要以服务行业的标准去要求中国铁路,中国铁路开客运是在自己给自己放血!你在中国坐火车,是给铁路添麻烦,你不是顾客,你更不是上帝!当你控告铁路时,你是在与国家给每一位老百姓的一项福利过不去!当你骂中国铁路的时候,你是在骂自己,骂自己的愚昧无知!
发表于 2007-9-19 18: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要收,退票相当于单方违约。
发表于 2007-9-19 18: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tany 于 2007-9-19 18:22 发表
  如果铁路败诉,那以后客规就改成“车票售出后,一律不得退票”

似乎多数服务都是“无质量问题概不退换”。
发表于 2007-9-19 19: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收25%退票费...20%太少
发表于 2007-9-19 19: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晚点了呢

因为晚点退票就不应该收吧,可是太原却收,而我在一些小站却不收
发表于 2007-9-19 20: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晚点不收退票费,在石家庄是这样。
发表于 2007-9-19 20: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ail 于 2007-9-19 17:29 发表
如果不受退票费那票贩子就更猖獗了


黄牛党在这里也变成挡箭牌了?

有才呀

动不动就把黄牛常抬出来,

难道现在黄牛党少吗??

:lol :lol
发表于 2007-9-19 21: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退票费当收,但20%多了,最好能调到10%,这样消费者不会因为自身原因退票造成给自己过多的损失,毕竟消费者是“上帝”嘛。收取一定退票费,也代表售票方的利益,要不,想退就退,也会造成一定的票务混乱。
发表于 2007-9-20 07: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时间段,不同的收取比例。
发表于 2007-9-20 08: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来讲退票费是肯定要收的,不过怎么收有很多讲究.
属于服务提供方违约的,主要是无法提供服务或者严重始发晚点,肯定是全额退票.
属于乘客原因的,按不同情况收取.
航空公司一般把机票分为可退票和不可退两种,可退票又有不同的退票费比例,基本上是相同座位的票,价格越高,折扣越少,退票费比例越低.
另外跟售票时间和距离出发时间有关,离售票时间越近,离出发时间越远,应该可以收取低一些的退票费.
发表于 2007-9-20 08: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晚点要找站长才能全退,不然退票处就装戆。
发表于 2007-9-20 1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胶州火车站 于 2007-9-19 20:44 发表


黄牛党在这里也变成挡箭牌了?

有才呀

动不动就把黄牛常抬出来,

难道现在黄牛党少吗??

:lol :lol

请证明:不收退票费,黄牛党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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