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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列车运转车长接收列车时应检查的事项
运转车长在接收列车时,应检查下列主要事项:
1.列车尾部车辆的压力表、紧急制动阀上的封印及列车标志;
2.按规定检查接收列车,核对并向司机通报列车编组;
3.换乘时及时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与机车乘务员核对有关列车运行命令,对表,通报姓名和列车编组。
列车到站后,按上述规定与有关人员进行交接。
二、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在列车由车站发出前显示发车信号的条件
1.检查接收列车完毕,确认本列车已符合有关规定并已具备规定的列车条件;
2.尾部车辆的风表、风压已达到规定标准,风表指针与规定风压的泄漏不得超过20kPa;
3.出站信号机已开放,得到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的发车指示信号,在装有发车表示器的车站,得到车站值班员允许发车的表示灯;
4.确认旅客乘降、行包装卸及列检作业完毕。
三、运转车长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的情况
当发现下列危及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的情形时,可使用紧急制动阀停车。
1.车辆燃轴或重要部件损坏;
2.列车发生火灾;
3.有人从列车上坠落或线路内有人死伤,特快旅客列车在不危及本列运行安全时除外;
4.当判明司机不顾停车信号,列车继续运行时;
5.列车无任何信号指示,进入不应进入的地段或车站;
6.其他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必须紧急停车时。
四、必须对列车进行简略试验的情况
1.客车列检工作后,客运列车始发前;
2.区段列检所对无调车作业的中转列车(根据区间线路以及制动缸活塞行程变化的情况,需要全部试验时,由铁路局规定);
3.更换机车或更换乘务组时;
4.无列检作业的始发列车发车前;
5.列车制动软管有分离情况时;
6.列车停留超过20min时;
7.列车摘挂补机或第一机车的自动制动机损坏交由第二机车操纵时;
8.电力、内燃机车改变司机室操控时;
9.单机附挂车辆时。
五、运转车长在出乘前的准备
运转车长出乘前,必须做到精神饱满、备品齐全、服装整齐、准时出乘。
精神饱满:出乘前要充分休息,严禁饮酒,以清醒的头脑投入乘务工作。
备品齐全:为了在乘务工作中进行正常的工作和遇有特殊情况能正确地处理,规定的行车备品要携带齐全,并保证其作用良好。
服装整齐:这不仅是个外观问题,更重要的是由于运转车长的工作直接接触移动的机车车辆,衣着保持整齐,可以避免扯挂,保证安全。
准时出乘:运转车长应按技术作业规定的出勤时间到派班(值班)室报到。在未设派班(值班)室的地方,应直接到车站值班员(行车)室报到。认真听取有关命令、指令的传达。必要时摘录于《乘务日志》内。
六、运转车长应携带的行车备品
1.背包1个;2.怀表或手表1个;3.手信号旗1副(2红,黄绿各1);4.手信号灯1盏(红绿白);5.侧灯2个(根据需要);6.携带电话机1台(根据需要);7.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手持台1台;8.响墩6个(双线区间为12个);9.软垫管5个;10.乘务日志1本;11.电报用纸(根据需要);12.编组顺序表10张;13.紧急制动阀使用报告5张;14.时刻表1本;15.技规1本;16.行规1本;17.火炬2个;18.短路铜线1条(自动闭塞区间使用);19.简易紧急制动阀1个(根据需要);20.口笛1个(根据需要);21.区间通话柱钥匙1个(根据需要)。
七、运转车长的值乘位置
为了保证旅客列车的安全和便于运转车长工作,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应在下列位置值乘:
1.列车尾部有乘务室时,应在该室内值乘;无乘务室时,应在靠近压力表、紧急制动阀的一端,指定运转车长的值乘座席;
2.列车尾部为行李车时,运转车长可与行李员在同一办公室内值乘;
3.列车尾部为邮政车,有运转车长乘务室时,在该室内值乘;无乘务室时,可在前一辆车乘务室内值乘;
4.列车尾部加挂回送车辆或不适于运转车长值乘的车辆时,应在原编组的值乘位置。
八、运转车长的工作要求
运转车长在运行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瞭望,注意列车运行状态及信号的显示;
2.列车进出站及在区间交会时,要互相检查,并与有关人员互对信号。特快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在运行中不显示互检信号,发现异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3.正确记载列车在车站的到发时刻;
4.发现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情形时,应使用紧急制动停车阀停车;
5.按照“车机联控”要求,做好联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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