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shuai 于 2012-5-30 19:27 发表  250动车0.31元/公里是基准票价0.0561的500%即0.2805上浮10%得来的,上浮是出于新线造价较高,因此再上浮没有道理
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根据!
 250动车组定价依据来自于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计委)的两个文件——计价管[1997]470号和计价管[1997]1068号。
 2007年4月13日,铁道部宣布动车组公布票价,并声称动车组不申请更高票价,按照1997年皮肤的25K型软座快速列车定价原则定价,即:
 一等座车公布票价=0.336 6×(1+10%)×运价里程
 二等座车公布票价=0.280 5×(1+10%)×运价里程
 另,票价外按规定加收按硬座基准价的2%计算的强制保险。
 广深线上的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由企业在规定水平内自行确定。
 
 你所说的基准运价也不是0.0561元/km,而是0.05861元/km。
 
 附一:
 
 国家计委关于25K型高等级软座列车暂定票价问题的复函
 铁道部:
 你部《关于请批25K型高等级软座票价的函》(铁运函[1997]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在上海铁路局管界内开行的25K型高等级软座客车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二等车软座基准价。考虑到二等车设施和乘坐环境与软座客车基本接近,故其客票基准价参照现行软座票价确定,即: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二等软座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2805元;旅行速度在每小时110公里以下的,二等软座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2330元。
 二、一等车和特等车软座基准价。以二等车基准价为基础,一等车软座客票基准价按高出20%确定,特等车按高出50%确定。其中,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一等车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3366元,特等车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4208元;旅行速度在每小时110公里以下的,一等车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2796元,特等车客票基准价每人公里0.3495元。
 三、浮动幅度。以上述基准价格为基础,允许铁道部根据市场情况在上下1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票价,同时抄报国家计委备案。
 四、以上各项,自1997年4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二:
 
 国家计委关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 票价问题的复函
 铁道部:你部《关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票价的函》(铁运函[1997]181号)收悉。经研究,观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北京铁路局开行北京—秦皇岛25K型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票价可比照《国家计委关于25K型高等级软座列车暂定票价问题的复函》(计价管[1997]470号)中确定的票价执行,即:
 (一)二等车软座基准价。二等车软座基准价参照观行软座票价确定,即: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二等软座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2805元;旅行速度在每小时110公里以下的,二等软座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2330元。
 (二)一等车和特等车软座基准价。以二等车基准价为基础,一等车软座客票基准价按高出20%确定,特等车按高出50%确定。其中,旅行速度达到每小时110公里以上的,一等车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3366元,特等车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4208元;旅行速度在每小时110公里以下的,一等车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2796元,特等车客票基准价为每人公里.0.3495元。
 (三)浮动幅度。以上述基准价格为基础,你部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上下1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票价,并抄送我委备案。
 二、今后,你部新开行25K型软座快速列车,可按上述规定确定具体票价,同时抄报我委备案,并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
 三、以上规定,自1997年6月25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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