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90年代,分局管辖的乌鲁木齐~北京69/70次旅客列车、乌鲁木齐~上海53/54次旅客列车、乌鲁木齐~成都313/314次旅客列车、乌鲁木齐~郑州197/198次旅客列车 ,先后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文明列车”,乌鲁木齐站被铁道部、自治区文明委命名“文明车站”。先后有20个单位,进入自治区“文明单位”行列,2个单位进入头屯河区“文明单位”,到90年代末,所有单位都建成“文明单位”。
中共14届六中全会后,为贯彻落实好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分局党委制定下发《分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实施操作方法都做具体要求和安排。并且相继出台《分局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分局文明服务示范站、车管理考核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系列品牌,建成全国文明服务示范窗口、铁道部示范旅客列车69/70次;自治区示范文明单位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运段;自治区文明示范小区乌西地区五街、十二街;乌鲁木齐市文明示范窗口乌鲁木齐站、69/70次列车、53/54次列车;路局文明示范地区鄯善地区、路局文明示范班组5个、路局路内文明示范窗口7个、文明示范战区7个、文明示范小区2个。
分局企业文化建设起步于1994年,根据路局、路局党委《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决定》要求,分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分局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强神、塑形、育人”的工作思路,在环境物质层、行为管理层、思想精神层按三年规划分步实施,并确定吐鲁番站等10个单位进行试点。
1998年初,分局作出《“九五”后三年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及推进计划》,使企业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逐渐从注重环境建设,向“以人为本”管理转化,注重在培养企业价值观、凝聚企业精神、塑造企业形象、选树企业精神人格化,先进典型上下功夫。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和文体活动场馆,以文化广场、文化宫、体育馆、游泳馆、有线电视为龙头,以站段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为骨干,文化室、图书室为依托两级教育的文化网络,营造浓厚文化氛围,提升文化品位,租金分局“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