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集团公司坚持靶向思维,精准施策,突出纪委书记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积极采取自评分析、专项督导、日常评价、年度考核等方式,对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促进高效履职尽责。
兰州局集团公司纪委在自评分析方面,由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围绕执纪审查、重点任务落实等情况,按年度进行自我评价,作为履职考核的参考依据;在专项督导方面,结合监督执纪重点任务,向所属单位纪委书记面对面交任务、压担子,并将专项督导落实情况纳入履职考核;在日常评价方面,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履职状态、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执纪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在年度考核方面,紧盯纪委书记日常履职情况,逐一对照考核指标,分项考评监督、执纪、问责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加大执纪审查工作评价考核权重,对年内没有自办案件、但被上级组织查处立案的按“失格”评定。
此外,兰州局集团公司纪委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纪委书记履职考核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作出评定,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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