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出台《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禁止扰乱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和高速铁路用地。 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高速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高速铁路安全行为的,应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管机构、公安机关、铁路护路联防组织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规定》提出,旅客进站、乘车应当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运输企业管理,对同行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履行看护责任,共同维护运营安全秩序。 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应当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违禁物品进站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规定》强调,禁止实施危害高速铁路线路、车站及列车安全的行为,如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机械室等工作区域;擅自跨越车站内铁路线路以及进入铁路其他禁止通行区域、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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